大學生創業是一種以在校大學生和畢業大學生的特殊群體為創業主體的創業過程。隨著近期我國不斷走向轉型化進程以及社會就業壓力的不斷加劇,創業逐漸成為在校大學生和畢業大學生的一種職業選擇方式。
(一)就業扶持政策(6項)
1.“名校優才”大連獎學金。知名高校大學生在讀期間與我市用人單位簽訂就業意向協議的,給予每人每學年最高1萬元獎學金;畢業后全職來(留)連工作的,給予最高5萬元學費補償。
2.吸納高校畢業生就業補貼。對中小微企業招用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并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的,給予一次性吸納就業補貼。
3.吸納高校畢業生社保補貼。各類用人單位招用畢業年度或登記失業高校畢業生,以及小微企業招用離校2年內未就業高校畢業生,給予最長不超過12個月的社會保險補貼。
4.高校畢業生靈活就業社保補貼。對離校2年內未就業高校畢業生靈活就業后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按照規定給予最長不超過24個月的社會保險補貼。
5.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計劃。每年選派畢業兩年內的省內生源高校畢業生到農村基層從事支教、支農、支醫和扶貧工作,服務期間按照一定標準發放工作生活補貼。在崗服務滿6個月以上的給予3000元的一次性安家費補貼。服務期滿后可享受機關事業單位定向考錄(招聘)、繼續學習深造、代償助學貸款、就業創業服務等優惠政策。
6.高校畢業生基層服務崗位計劃。每年開發設立一批基層公共管理和社會服務崗位,鼓勵畢業2年內的高校畢業生從事基層服務工作,參照當地社區工作者待遇標準給予相應待遇。
(二)創業扶持政策(7項)
1.免費入駐公共創業孵化平臺。高校畢業生初次創業創辦經營實體,可免費入駐公共創業孵化平臺。
2.市級創業孵化平臺優秀創業人才補貼。每年從市級創業孵化平臺中選拔一批有發展潛力和帶頭示范作用的優秀創業人才,市政府按1萬元/人的標準組織參加高層次的創業進修或交流考察。
3.創業場地租金補貼。初次創業的高校畢業生及4月23日以后初次創業的高校大學生,租用場地創辦經營實體的給予最長2年、每年3000元的創業場地補貼。對符合困難條件的高校畢業生,創業場地補貼標準上浮20%,其中建檔立卡貧困家庭高校畢業生按1萬元標準給予補助。
4.創辦經營實體社會保險補貼。對認定為創業帶頭人的高校畢業生或4月23日以后初次創業的高校大學生,創辦經營實體并吸納一定數量登記失業人員就業的,按規定給予一定期限的社會保險補貼。
5.高校大學生創新創業大賽獲獎團隊資助。高校大學生在校期間及畢業五年內參加創新創業大賽獲獎項目,并在我市完成商事登記的給予5~20萬元一次性資金資助。
6.創業擔保貸款。高校畢業生創辦企業、從事個體經營和網絡創業,可按規定申請個人最高20萬元、企業最高300萬元的創業擔保貸款。
7.高校畢業生求職創業補貼。對有就業創業意愿并積極求職創業且符合申報條件的高校畢業生,以及在連高校2020屆湖北籍畢業生,分別給予一次性1000元的求職創業補貼。
(三)就業培訓政策(4項)
1.高校畢業生技能培訓(創業培訓)補貼。高校畢業生參加就業技能培訓和創業培訓,培訓后取得相應合格證書的,按不同專業給予每人500元至4800元不等的職業培訓補貼,對通過初次職業技能鑒定并取得職業資格證書的,給予職業技能鑒定補貼。
2.免費參加專業轉換及技能提升培訓。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含技師學院高級工班、預備技師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職業教育類畢業生)可免費參加專業轉換及技能提升培訓。對其中建檔立卡貧困家庭高校畢業生給予生活費補貼。
3.青年就業見習計劃。對參加見習的高校畢業生給予基本生活費,享受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對符合條件的見習基地,給予相應補貼。
4.支持專項培養在校優秀大學生。依據我市城市發展緊缺人才開發目錄,每年遴選支持專項培養項目10個左右,每個項目培訓在校優秀大學生50~70人。
(四)就業保障政策(4項)
1.開放高校畢業生落戶。按照《大連市戶籍遷入管理若干規定》,全面放開高校畢業生落戶政策,實行先落戶、后就業。
2.新就業或自主創業高校畢業生租房(購房)補貼。經認定符合條件的博士生、碩士生、本科生,分別給予3年每人每月2500元、1500元、1000元租房補貼,或者分3年給予總額10萬元、6萬元、4萬元購房補貼。
3.涉農地區就業專項安家費。高校畢業生到農村急需緊缺專業(行業)與用人單位簽訂3年以上勞動(聘用)合同,各涉農地區給予一定的專項安家費。
4.高校畢業生縣域就業創業住房保障。瓦房店市、莊河市、長?h對無住房、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或自主創業的高校畢業生,可提供人才公寓、政府公共租賃住房或短期免費周轉房,或給予一定期限的租房補貼、安家補貼、一次性購房款減免、購房公積金或購房貸款優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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