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生創業是一種以在校大學生和畢業大學生的特殊群體為創業主體的創業過程。隨著近期我國不斷走向轉型化進程以及社會就業壓力的不斷加劇,創業逐漸成為在校大學生和畢業大學生的一種職業選擇方式。
一、著眼于解決高校畢業生來盤就業創業的第一大痛點問題——住房問題,我市在先后出臺的關于鼓勵引導畢業生來盤就業創業的政策都做出了政策設計。
(一)租購房補貼。首次引進的非盤錦生源的高校畢業生,在盤就業且在本市無任何形式自有住房的,給予3年期的租房補貼。補貼標準為:博士研究生1000元/月;碩士研究生600元/月;本科生400元/月。
(二)人才公寓免租政策。對來盤就業創業的“雙一流”高校畢業生優先提供人才公寓免費租用,免租期限為5年。
(三)公積金貸款支持政策。在盤購房的重點高校畢業生,其住房公積金連續繳存超過3個月即可申請辦理公積金個人貸款;在遼東灣新區購房的,實行購房零首付,最高貸款額度可達80萬元。
(四)購房補貼政策。在執行盤政發〔2015〕48號)文件的基礎上,對回(來)盤錦就業創業的應往屆高校畢業生在2018年10月1日后首次在盤錦域內購買住房的,給予購房補貼。補貼標準為:博士生1000元/平方米,每人(戶)補貼面積最高限額120平方米;碩士生800元/平方米,每人(戶)補貼面積最高限額100平方米;“雙一流”高校 (學科)本科畢業生500元/平方米,每人(戶)補貼面積最高限額90平方米。②購房契稅繳納后10個工作日內全額獎勵給購房者。
二、著力改善留人拴心的就業環境,從提高薪酬待遇、給予個人所得稅獎勵、貧困生扶持等方面對畢業生給予支持。
(一)薪酬補貼。首次在盤就業創業的博士畢業生,給予3年期2000元/月的薪酬補貼。
(二)個人所得稅獎勵。對首次引進的創業創新型人才和急需緊缺型人才,來盤領辦或創辦企業、研發中心或研究院的,經審核認定后,碩士以上學歷或相當層次的人才其個人所得稅地方實得部分,由受益財政全額獎勵給納稅人。
(三)求職創業補貼。將一次性求職創業補貼范圍調整為低保家庭、貧困殘疾家庭、建檔立卡貧困家庭中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特困、殘疾及獲得國家助學貸款的畢業度高校畢業生,一次性求職創業補貼標準調整為不低于1000元。
(四)助學貸款代償政策。對于畢業時自愿留盤來盤就業創業的重點院校本科以上畢業生,實施助學貸款報銷政策?蓤箐N金額最高為24000元。
三、鼓勵企業開發適宜畢業生就業的崗位,從新增就業崗位獎勵、科研崗位開發獎勵、社會保險補貼獎勵、職業培訓補貼、就業見習補貼等方面,引導企業招錄畢業生來盤回盤就業。
(一)新增就業崗位獎勵政策。對于吸納“雙一流”高校畢業生在盤就業且入職基本工資標準達到4500元/月以上的企業,每招用1名該校畢業生一次性給予該企業12000元的新增就業崗位獎勵。
(二)科技崗位開發獎勵政策。對吸納“雙一流”高校畢業生留盤從事科技研發工作,且入職后基本工資標準達到5500元/月以上的企業,給予企業每人每月1000元的科技研發崗位補貼,補貼期限3年。
(三)社會保險補貼政策。對吸納該校畢業生留盤就業,并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的企業,按實際吸納人數給予社會保險補貼。補貼標準按企業招用該校畢業生所繳納的養老、醫療、失業保險費統籌部分金額之和的50%計算,補貼期限2年。
(四)職業培訓補貼。企業組織新招用的畢業生參加新型學徒制培訓,按規定給予企業職業培訓補貼。
(五)就業見習補貼。就業見習單位按規定招錄離校2年內的未就業高校畢業生,給予見習單位就業見習補貼。對留用率達到50%以上的單位,見習補貼標準每人每月提升到900元。
四、充分考慮高校畢業生在盤職業發展的需要,出臺了針對“雙一流”院校畢業生的重點考察培養政策、事業單位及國有企業優先招錄政策及對畢業生專業轉換和技能提升培訓政策。
(一)重點考察培養政策。對留盤符合條件的重點高校畢業生進行重點培養、動態管理。對在基層工作中富有領導能力、實績突出、群眾公認和有發展潛力的優秀干部,可充實到后備干部隊伍,擇優使用。
(二)事業單位及國有企業優先招錄政策。事業在編制空余情況下,可在各級組織、人社部門監督下,通過面試考核方式定向招錄重點高校本科以上(包括本科)畢業生到急需崗位任職。鼓勵市域內國有企業及國有控股企業通過面試考核方式直接招錄重點高校本科以上畢業生到急需崗位任職,工作1年以上經考核表現優秀的,可優先聘為中層副職崗位。
(三)畢業生專業轉換和技能提升培訓。對離校未就業畢業生進行專業轉換和職業技能提升的,按專業及課時給予4000-7000元的補貼。
五、著眼于解決畢業生創業過程中資金、場地等問題,出臺了鼓勵畢業生來盤創業的創業啟動資金、場地補貼、貸款扶持、成果獎勵等相關政策。
(一)創業啟動資金支持政策。對重點高校畢業生在我市創建符合我市產業發展規劃,創業能力強,發展潛力大,帶動就業6人以上的創業項目,創業初期給予20萬元的創業啟動資金資助。
(二)創業場地支持政策。對入駐各類創業孵化器、科技孵化器的初創型科技類企業用于科技研發或生產經營的孵化場地,3年內免收租金。對于租賃各類孵化基地(創業孵化器)以外場所開展首次自主創業的重點高校畢業生,給予2年期5000元/年的創業場地補貼,家庭困難的畢業生,給予2年期10000元/年的創業場地補貼。
(三)創業貸款扶持政策。對在盤創業的符合條件的畢業生,可提供最高額度為10萬元的財政貼息創業擔保貸款;對在高新技術領域實現獨立創業的,上述貸款最高額度可達20萬元。對由兩名以上重點高校畢業生合伙創業的,上述貸款最高不超過50萬元。對由高校畢業生創建的小微企業,當年吸納新就業人員達到原有職工總數15%以上且與新吸納人員簽訂1年以上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并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可按規定申請不超過300萬元的創業貸款,貸款期限不超過3年,財政部門可按貸款基準息率的50%給予貼息。對畢業生的初創期科技型企業,經專家委員會評審后,符合條件的給予10-50萬元的免息貸款,貸款期限為2-3年。
(四)創業成果獎勵政策。對年稅收額達到50萬元以上、帶動就業50人以上的高校畢業生創辦的企業,經評審認定給予一次性20萬元的創業獎勵。
六、解決畢業生來盤就業創業問題,還要注重搭建設畢業生就業創業的載體,因此,出臺了鼓勵校地校企合作政策、支持創業載體建設政策等。
(一)鼓勵校地校企合作政策。支持企業與高校開展優勢智力資源整合,對與高校聯辦的具有一定規模且引才作用顯著的大學生實習(實訓)基地,經評審給予企業一次性5萬元的獎勵。
(二)創業載體建設支持政策。對經認定為市級建設標準的大學生創業孵化基地給予60萬元補貼。對基礎設施建設達到市級標準的“眾創空間”,給予每個建設單位50萬元的獎勵。對評為省級以上大學生創業孵化基地和“眾創空間”的,給予相應的配套獎勵。對在盤落戶的專業創業運營管理團隊,一次性給予5萬元補貼。
七、針對文化創意類領域高校畢業生的特殊政策。
(一)支持符合遼河國際藝術區文化創意產業園區發展方向的國內外優秀人才入園孵化創業。對年納稅總額達到50萬元以上或帶動就業50人以上的高校畢業生創辦的企業,給予一次性20萬元的創業獎勵。對創業能力強、發展潛力大的海外文化藝術產業人才的創業項目,在創業初始階段給予100萬元的創業啟動資金。
(二)實施補貼和貸款扶持政策。經審核入駐遼河國際藝術區文化創意產業園區并落戶在興隆臺區的畢業生可享受以下創業扶持政策:
1.薪酬補貼。對審核入駐園區的畢業生(含我區畢業生),給予3年期薪酬補貼,補貼標準為:博士研究生2000元/月,碩士研究生1500元/月,本科生1000元/月。
2.購(租)房補貼。對審核入駐園區的畢業生,給予3年期租房補貼或提供免費公寓,補貼標準為:博士研究生1000元/月,碩士研究生600元/月,本科生400元/月。
3.生活補貼。對審核入駐園區的畢業生,給予創作寫生、伙食、交通等補貼,補貼標準為:博士研究生600元/月,碩士研究生400元/月,本科生200元/月。
4.社保補貼。對在園區(孵化基地)內實現自主創業的企業,吸納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或登記失業的高校畢業生,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并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按實際吸納人數給予社會保險補貼。補貼標準按企業招用高校畢業生所繳納的養老、醫療、失業保險費統籌部分之和的50%計算,最長不超過2年。
5.創業貸款扶持。對審核入駐園區的畢業生均可享受10萬元的全額貼息創業貸款扶持;對當年吸納就業人數達到企業職工總數的15%以上,與其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并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大學生創辦的小微企業,給予2年期最高貸款額度300萬元50%貼息的創業融資貸款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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