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企業是小型企業、微型企業、家庭作坊式企業的統稱。2015年,我國實施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起征點政策及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減半征收政策減免稅近1000億元。
為深入在全國民營企業座談會上的重要講話精神,全面貫徹黨中央和省委關于促進民營經濟和中小微企業(以下簡稱民營企業)發展的決策部署,進一步優化民營企業發展環境,充分激發和釋放民營經濟活力,聚力促進全市民營企業高質量發展,根據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印發的《甘肅省促進中小微企業高質量發展若干措施》,結合我市實際,提出以下實施意見。
一、大力優化營商環境
1.堅定不移支持民營企業高質量發展。認真貫徹落實關于民營經濟“兩個毫不動搖”“三個沒有變”等重要論述,充分認識民營經濟“五六七八九”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切實破解民營企業當前遇到的市場的“冰山”、融資的“高山”、轉型的“火山”難題,把發展“民營企業”作為實現“追趕超越”的重要著力點,以“民營企業”提質擴量,優化環境,精準扶持,釋放潛力,激發活力,加快培育一大批高質量發展的中小微企業,使全市“民營企業”在數量、規模、結構、效益上實現新的突破,對全市經濟社會發展的支撐作用顯著增強。(責任單位:各縣區,天水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市直各部門。以下工作均需各縣區政府、天水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承擔,不再單獨列出)
2.放寬和規范市場準入。全面落實中央和省、市關于民營企業的政策規定,按照“非禁即入”要求,徹底打破各種“卷簾門”“玻璃門”“旋轉門”。集中開展市場準入限制專項清理,一律取消歧視性附加條件和隱性條款,對民間投資尤其是民營企業進入資源開發、交通、市政等領域及招投標、企業用地等方面,除法律法規有明確規定外,嚴禁擅自設置準入門檻,不得以領導批示、會議紀要、公布歧視性招標公告等任何形式,限制民營企業參與。全面推行“證照分離”改革,涉企行政審批事項分別按照直接取消審批、審批改為備案、實行告知承諾、優化準入服務四種方式實施“證照分離”改革,實現企業持照即可經營。(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管局、市發展改革委、市建設局、市交通運輸局、市自然資源局、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市審改辦等)
3.壓縮企業開辦許可檢驗時限。進一步簡化企業從設立到具備一般性經營條件所必須辦理的審批環節,優化企業登記注冊、稅務、刻章、社保等流程,將銀行開戶核準改為備案。落實“3550”辦結制(開辦企業注冊3個工作日內辦結,不動產登記5個工作日內辦結,工業建設項目施工許可50個工作日內辦結)。壓縮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辦理時間,實施網上申請受理,取消發證檢驗收費和證前抽樣檢驗,取證時間壓縮至平均7個工作日。開辟特種設備檢驗“綠色通道”,對重點工程和重大項目特種設備檢驗在3個工作日內出具檢驗報告,納入定期檢驗的須提前30天向使用單位發出報檢提醒。(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管局、市稅務局、市人社局、人行天水市中心支行、市應急管理局等)
4.簡化項目核準備案。凡列入《甘肅省政府核準的投資項目目錄》的企業投資項目,僅審查是否符合相關發展建設規劃、產業政策和技術標準、對重大公共利益產生不利影響等方面內容,不得擅自擴大核準范圍。核準前置事項除選址意見書(僅指以劃撥方式提供國有土地使用權的項目)、用地預審意見(明確要求可以不進行用地預審的情形除外)和社會穩定風險評價外,不得隨意增加其它事項。核準時限壓縮至10個工作日。核準目錄外的企業投資項目實行“零審批”,企業只需通過投資項目在線審批監管平臺進行網上告知性備案。投資主管部門不得以任何名義變相審批或核準,不得設置任何前置條件。(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建設局、市自然資源局、市生態環境局等)
5.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續推進“一窗辦、一網辦、簡化辦、馬上辦”改革,加大網上申請、受理、審核、公示、發照的全程電子化改革力度,營造零障礙、低成本、高效率的政務環境,凡列入“最多跑一次”清單的涉企事項,需要進一步跟進的,由受理部門主動聯系限時辦結。有關部門工作人員要牢固樹立服務意識、切實轉變工作作風,主動加強民營企業聯系,幫助解決實際問題和困難。(責任單位:市政府辦公室、市發展改革委、市審改辦、市政府政務服務中心等)
6.落實涉企收費和保證金目錄清單管理制度。嚴格落實中央和省上涉企降費各項措施,及時向社會公布涉企收費和保證金目錄清單,做到涉企收費只減不增,能減盡減。對未列入收費清單的,一律不得收費。進一步降低涉企保證金繳納標準,推廣以銀行保函替代現金繳納保證金。涉企行政執法過程中不得向民營企業收取評估、檢測、保證金等費用,禁止將罰沒收入與行政執法部門利益掛鉤。禁止銀行業金融機構在向民營企業發放貸款時違規搭售理財、基金、保險等產品。規范民營企業融資過程中擔保、評估、登記、審計、保險等中介機構和有關部門的收費行為。加強涉企市場價格行為監管,禁止壟斷性行業指定經營、強制服務、強行收費、不合理收費等行為。凡違反收費規定的,相關責任單位要退還違規收費,并對收費企業給予違規收費金額的等額賠償。對拒絕賠償的違規收費單位,依法依規追究違規收費單位相關人員責任。禁止違背民營企業意愿下達各類捐款贊助指標。(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政府金融辦、天水銀保監分局、人行天水市中心支行、市市場監管局、市人社局、市建設局、市交通運輸局、市自然資源局、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市財政局等)
7.進一步規范行政執法行為。規范涉企行政執法行為和自由裁量權,開展柔性執法、服務型執法。對民營企業違法違規情節較輕、無主觀故意、沒有造成危害后果的行為,依據法律規定可不予行政處罰的,應采用責令改正、行政告誡、警示等方式要求其立即糾正;對民營企業正常生產可能造成影響的行政處罰行為,實行行政處罰事前提示、事中指導、事后回訪制度,促使其盡可能減少違法行為發生;對民營企業違法違規行為作出行政處罰的,要依法告知行政處罰決定和出具行政處罰決定書,依法需要聽證的,由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行政執法部門組織聽證,并向社會公開。(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管局、市應急局、市生態環境局、市建設局、市自然資源局、市人社局、市文化旅游局、市衛生健康委等)
8.開展“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市、縣行政執法部門組織轄區內聯合執法,科學確定抽查頻次,實施風險分類監管,有效防止擾民擾企。抽查事項、結果全部公開,對違法失信行為實施聯合懲戒,引導民營企業守法經營、誠信經營,引導廣大民營企業家愛國敬業、遵紀守法、創業創新、服務社會。(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管局、市應急局、市生態環境局、市建設局、市自然資源局、市文化旅游局、市人社局、市衛生健康委等)
9.依法保護民營企業合法權益。認真落實《甘肅省政法機關服務經濟發展優化營商環境的實施意見》,嚴格區分經濟糾紛與經濟犯罪的界限、企業正當融資與非法集資的界限、民營企業參與國有企業兼并重組中涉及的經濟糾紛與惡意侵占國有資產的界限,堅決防止刑事執法介入經濟糾紛,對涉案民營企業家慎用羈押性強制措施。加大民營企業產權保護,對涉案企業和市場主體不得超范圍、超標的、超期限采取查封、扣押、凍結等措施,對能夠保證偵查等訴訟活動正常進行且不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不采取查封、扣押、凍結等措施。(責任單位: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檢察院、市中級法院、市司法局)
10.構建“親”“清”政商關系。積極搭建常態化政企溝通平臺,大力推動政企溝通制度化、規范化,充分發揮工商聯橋梁紐帶作用,及時向黨委和政府反映民營企業發展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各級領導干部要把聯系服務民營企業作為轉變工作作風、改善營商環境的抓手,通過定期不定期走訪聯系企業,加強溝通交流,征詢意見建議,共商企業發展大計,真心實意地為民營企業紓難解困,努力構建“親”“清”新型政商關系。(責任部門:市委統戰部、市工信局、市工商聯等)
二、加大財稅支持力度
11.設立天水市中小企業和民營經濟發展專項資金。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小企業促進法》,市級財政預算每年安排中小企業和民營經濟發展專項資金3000萬元,采取貸款貼息、獎勵、補助、購買服務等多種形式支持民營企業發展及中小企業公共服務體系和融資服務體系建設。由市促進中小企業發展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市非公有制經濟發展協調推進領導小組辦公室制定市中小企業和民營經濟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責任單位:市工信局、市財政局)
12.發揮中小企業創業創新投資基金引導作用。積極創造條件,幫助民營企業爭取省中小企業發展基金等各類基金支持,充分發揮市中小企業創業創新投資基金的引導作用,扎實做好基金項目儲備工作,大力培育創新型民營企業。每季度至少召開一次市級基金理事會會議,專題研究民營企業基金項目推薦工作中的重大問題,民營企業與國有及國有控股參股企業享受同等待遇,全力助推民營企業做大做強,實現高質量發展。(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發展改革委、市市場監管局、市農業農村局)
13.嚴格落實稅收優惠政策。各級稅務部門要嚴格落實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實施小微企業普惠性稅收減免政策的通知》《關于擴大小規模納稅人自行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試點范圍等事項的公告》及省財政廳、省稅務局相關配套文件的各項普惠性稅收優惠政策,對符合條件的小微企業實行“不來即享”。及時落實國家降低增值稅率和社保費率等普惠政策,確保民營企業“應享盡享”。(責任單位:市稅務局)
14.鼓勵民營企業參與建設和運營管理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項目。對符合條件的公共服務領域和傳統基礎設施領域項目,按規定享受專項補助、獎勵及公共服務事業稅收優惠。(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稅務局等)
三、強化融資服務保障
15.落實“兩增兩控”政策。認真貫徹落實國家貨幣政策措施,商業銀行嚴格執行單列普惠型小微企業信貸計劃,小微企業貸款同比增速不低于各項貸款同比增速,有貸款余額的戶數不低于上年同期水平,合理控制小微企業貸款資產質量水平和貸款綜合成本水平。下調支小再貸款利率0.5個百分點,對符合條件的金融機構優先給予支小再貸款支持,優先為票面金額500萬元及以下的小微企業票據辦理再貼現。積極引導金融機構將降準釋放資金優先用于民營企業信貸投放,力爭商業銀行年度新增公司類貸款中民營企業貸款規模和比重逐年提升。(責任單位:市政府金融辦、天水銀保監分局、人行天水市中心支行)
16.深化“政銀企”合作機制和“政保貸”聯動機制。建立健全產融合作機制,分行業、分縣區、分領域、多形式開展“政銀企”+租賃、擔保、基金、創投等專業性融資對接服務,重點支持民營企業創業與創新、“專精特新”等。構建合理的風險共擔與利益分配機制,穩步推動企業信用保證保險業務發展。(責任單位:市政府金融辦、市工信局、市科技局、人行天水市中心支行、天水銀保監分局等)
17.推進“銀稅互動”。對于納稅信用良好的民營企業貸款,引入“稅務+擔保+銀行”聯動機制。完善民營企業納稅信用等級評定機制,稅務部門定期向金融監管部門、簽約銀行推送納稅信用A—D級企業名單,加大對納稅信用良好企業信貸支持力度,優化信貸流程,提高審批效率。借助大數據、云平臺、區塊鏈等技術,推出“稅e融”“小微快貸”“惠懂你”等線上信貸產品。(責任單位:市稅務局、人行天水市中心支行、天水銀保監分局、市政府金融辦等)
18.拓寬融資渠道。鼓勵符合條件的民營企業發行公司債券、可轉債、綠色債券,穩妥推進資產證券化。推動民營企業上市融資,建立上市培育庫,在股份制改造、政策培訓、金融服務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鼓勵和支持中小微企業和民營經濟組織在“主板”“中小板”“創業板”“科創板”“新三板”和區域性股(產)權交易市場融資,對當年上市掛牌融資單位,依據《天水市人民政府金融獎獎勵辦法》《天水市工業強市表彰獎勵辦法》給予獎勵。(責任單位:市政府國資委、市政府金融辦、市工信局、市財政局、人行天水市中心支行、天水銀保監分局等)
19.創新金融產品。鼓勵金融機構在風險可控的前提下,創新開展訂單、動產、股權、倉單、保單、存貨、應收賬款等抵質押融資業務。大力推動網貸通、經營快貸、特色產業擔保貸、惠農擔保貸款等適合中小微企業自身特征的融資產品。優化小微企業貸款期限管理,認真落實無還本續貸政策。積極推廣運用小微企業循環貸款、年審制貸款等續貸產品,清理不必要的“通道”和“過橋”環節,緩解民營企業資金周轉壓力。(責任單位:市政府金融辦、人行天水市中心支行、天水銀保監分局等)
20.開展應收賬款融資業務。引導大中型企業與人民銀行應收賬款系統主動對接,支持商業銀行對供應鏈上下游民營企業開展線上融資業務,促進資金的循環和周轉,降低融資成本。政府采購部門要及時依法公開政府采購合同等信息,提升民營企業應收賬款融資可得性。(責任單位:人行天水市中心支行、天水銀保監分局、市政府金融辦、市政府國資委、市財政局等)
21.爭取省級續貸轉貸基金支持。將省級中小微企業續貸轉貸基金與銀行業金融機構的續貸轉貸業務有機結合,以銀行業金融機構為主體為民營企業提供續貸轉貸服務及“過橋”資金支持。(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政府金融辦、市工信局等)
22.積極爭取省級產業并購基金。在省級產業并購基金的支持下,引導和鼓勵社會資本(特別是民營資本)參與國有及國有控股參股企業混合所有制改革。鼓勵民營企業通過出資入股、收購股權、認購可轉債、收購閑置資產等多種形式參與國有企業兼并重組或控股上市公司增發股票、企業債券、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可轉換債券等方式融資,實現產權多元化。除國家法律法規明確必須保持國有資本控股的企業外,允許民營資本控股。(責任單位:市政府國資委、市政府金融辦、天水銀保監分局、市財政局等)
23.健全完善融資擔保體系。市、縣區財政要加大出資入股擔保機構力度,構建完善的市、縣區國有融資擔保體系,增強融資擔保機構擔保能力。政策性擔保公司提供擔保的貸款利率在國家同期基準利率基礎上上浮最高不超過20%。對主要為小微企業提供擔保、平均年化擔保費率在2%及以下的政策性擔保機構,積極爭取中央獎補資金,采取直接補助、績效獎勵等方式,促進融資擔保機構降低民營企業融資擔保費率水平。(責任單位:市政府金融辦、市財政局、市工信局等)
24.建立貸款風險共擔機制。建立企業、擔保機構(再擔保機構)、銀行、政府風險補償基金等多方參與的風險共擔機制,切實做好民營經濟組織互助擔保貸款業務。(責任單位:市政府金融辦、市財政局、人行天水市中心支行、天水銀保監分局、市工信局等)
25.支持開展專利權質押融資。通過知識產權和專利權質押方式獲得銀行貸款和省中小企業發展基金支持的“兩高一輕”科技型民營企業,積極爭取省上貸款貼息補助、專利權評估費補助及擔保費獎補,并由市級中小企業和民營經濟發展專項資金給予10萬元及以下貼息補助。對擔保機構開展的專利權質押融資擔保業務,由市級中小企業和民營經濟發展專項資金給予最高不超過10萬元獎補。(責任單位: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政府金融辦、市財政局等)
26.支持民營企業融入十大生態產業發展。積極爭取省綠色生態產業發展基金和省中小企業發展基金支持,引導金融資金和社會資本支持我市工業、農業、科技、教育、文化、旅游等各行業領域的種子期、初創期、成長期民營企業快速發展。鼓勵民營企業積極融入節能環保、清潔生產、清潔能源、循環農業、中醫中藥、文化旅游、通道物流、軍民融合、數據信息、先進制造等十大生態產業,支持產業轉型升級,加大新業態培育力度。(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工信局、市農業農村局、市衛生健康委、市文化旅游局、市商務局、市生態環境局、市政府金融辦、天水陸港管委會等)
四、切實降低企業經營成本
27.降低工業項目用地成本。對民營企業投資高端裝備制造、新材料、新能源、生物制藥等戰略性新興產業和農、林、牧業產品精深加工且用地集約的工業項目,在確定土地出讓底價時可按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別相對應《全國工業用地出讓最低價標準》的70%執行。使用“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城鎮建設用地范圍內的國有未利用地,可按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別相對應《全國工業用地出讓最低價標準》的50%執行。對確需使用“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城鎮建設用地范圍外的國有未利用地,且土地前期開發由土地使用者自行完成的民營企業工業項目用地,在確定土地出讓價格時可按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別相對應《全國工業用地出讓最低價標準》的15%執行。(責任單位:市自然資源局)
28.降低物流運輸成本。落實高速公路載貨類車輛全計重收費政策,繼續執行貨車電子繳費(ETC)通行費優惠政策,合并道路運輸車輛“綜合性能檢測”與“安全技術檢驗”。支持鼓勵骨干物流企業和第三方機構搭建面向社會的跨行業、跨區域物流信息服務平臺,實現貨運信息共享,減少迂回、空駛運輸,降低物流運輸成本。(責任單位:市交通運輸局、市發展改革委)
29.降低用電用水成本。嚴格落實國家和省上降低一般工商業電價政策,確保全市一般工商業享受目錄電價降低0.0768元/千瓦時。支持戰略性新興產業骨干企業全電量納入直購電交易,降低企業用電成本。在2020年底前,對省級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不含農業排灌用電),以2016年企業實際生產用電為基數,對其新增生產用電價格在現行基礎上降低0.10元/千瓦時。及時享受一般工商業平均電價再降低10%的普惠政策。隨著天水城區引洮供水項目、曲溪城鄉供水工程相繼竣工,適時降低一般工商業用水價格。(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農業農村局、市建設局、市市場監管局、天水供電公司)
30.開展中小企業賬款清欠行動。深入開展清理拖欠中小企業、民營企業賬款專項行動,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誰監管誰負責”的要求,摸清底數,建立政府部門和國有大型企業拖欠中小企業、民營企業賬款臺賬,制定清償方案,對欠款“限時清零”。加強政策支持,完善長效機制,嚴防“邊清邊欠”“清完又欠”的現象發生。將發生新拖欠的國有大型企業列入失信企業“黑名單”,在有關媒體公開曝光,依有關規定實施聯合懲戒。對各級政府部門拖欠不還的,財政部門要采取扣減其轉移支付資金等措施進行定期清欠,審計部門要加強監督。(責任單位:市工信局、市政府國資委、市財政局、市審計局、市人社局、人行天水市中心支行、天水銀保監分局、市發展改革委)
五、加大企業培育力度
31.實施“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培育計劃。對當年認定為省級“專精特新”中小企業,按照《天水市工業強市表彰獎勵辦法》給予獎勵。對當年認定為國家細分領域“行業小巨人”的中小企業、民營企業,由市中小企業和民營經濟發展專項資金給予40萬元獎勵。對納入省、市級中小微企業信用培育計劃名錄且有融資需求的“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優先向金融機構推薦,政策性擔保機構優先給予擔保支持。(責任單位:市工信局、市財政局、市政府金融辦)
32.引導個體工商戶轉型升級為企業。繼續實施“梯級培育,轉型升級”工程,積極落實中小企業梯隊成長培育計劃,大力推動“個轉企”工作。個體工商戶首次轉型升級為企業并納入統計庫的,由市中小企業和民營經濟專項資金給予5萬元獎勵。設立“個轉企”辦理窗口,實行“綠色通道”服務,在登記程序、名稱登記、注冊資本、經營場所登記等方面為“個轉企”提供“無障礙通道”服務。(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管局、市工信局、市財政局、市統計局、市政府政務服務中心等)
33.培育發展“規下轉規上”“限下轉限上”企業。實施工業企業“規下轉規上”培育行動計劃,對當年首次達到“規下轉規上”統計標準并納入統計部門聯網直報的工業企業,按照《天水市工業強市表彰獎勵辦法》給予獎勵。鼓勵民營企業積極投身生產性服務業、新興服務業、文化旅游服務業,支持商貿業和服務業領域民營企業發展壯大。對當年首次達到“限下轉限上”統計標準的商貿業和“規下轉規上”統計標準的服務業并納入統計庫的民營企業,由市中小企業和民營經濟發展專項資金給予5萬元獎勵。(責任單位:市工信局、市財政局、市統計局等)
34.促進大中小企業融通發展。圍繞十大生態產業,打造以優勢主導產業和龍頭骨干企業帶動、中小微企業協作配套的專業化配套產業集群。重點打造以國有大中型企業、行業龍頭企業的大中小企業融通發展典型示范,依托龍頭企業的行業優勢,發揮引領帶動作用,探索新型合作模式,連接和打通集群內外企業數據鏈和資金鏈,強化產業鏈整合和供應鏈管理,逐步形成大企業主導,大中小企業合理分工、有機聯系、融通發展的格局。鼓勵大中型企業和小微型企業組成聯合體共同參與非專門面向中小微企業的政府采購活動。聯合協議中約定,小型、微型企業的協議合同金額占到聯合體協議合同總金額30%以上的,給予聯合體2%—3%的價格扣除。(責任單位:市政府國資委、市工信局、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等)
35.實施品牌發展戰略。以實施質量強市示范城市、國家商標戰略示范城市等為契機,實施品牌發展戰略,創建國家、省級“知名品牌示范區”,加快形成一批品牌產品、品牌工程和品牌企業。依托蘭洽會、敦煌文博會、伏羲文化旅游節及中國國際進口博覽會、中小企業(廣州)國際博覽會、中國工業設計展等重點展會平臺,引導和鼓勵民營企業積極參與,大力宣傳推介天水品牌產品,并參照省上有關獎補辦法給予一定資金支持。(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管局、市招商局、市商務局、市文化旅游局、市農業農村局、市工信局、市財政局等)
36.提升科技創新能力。支持民營企業自建或共建研發機構,鼓勵民營企業研發新產品、新技術、新工藝,提升科技創新能力。每年遴選一批成長性好的高新技術中小企業予以科研經費支持,培育一批科技“小巨人”。當年被認定為國家級或省級工業設計中心、企業技術中心、重點實驗室以及省工業優秀新產品、省級戰略性新興產業骨干企業、高新技術企業的民營企業,均按照《天水市工業強市表彰獎勵辦法》《天水市支持科技創新若干政策措施》給予獎勵。(責任單位: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財政局)
37.培育創新創業特色載體。積極引導工業園區打造專業資本集聚型、大中小企業融通型、科技資源支撐型、高端人才引領型等不同類型的創業創新特色載體,鼓勵申報國家創新創業特色載體,爭取國家、省上有關政策和專項資金支持。(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財政局、市人社局、市工信局等)
38.加大小微企業和民營經濟組織創業擔保貸款支持。小微企業(含小微民營經濟組織)當年新招用符合創業擔保貸款申請條件的人員數量,達到企業現有在職職工人數25%(超過100人的企業達到15%),并與其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可申請最高不超過300萬元的小微企業創業擔保貸款及貼息扶持。(責任單位:市人社局、市政府金融辦、人行天水市中心支行、天水銀保監分局、市財政局、甘肅金控天水融資擔保公司等)
六、強化人才支撐保障
39.鼓勵引進培養人才。繼續通過流轉事業編制引進急需緊缺人才到重點企業(含重點民營企業)服務。積極爭取省級人才獎勵基金,鼓勵民營企業自主引進急需緊缺人才,支持龍頭企業、高新技術企業、“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引進和培養各類優秀人才。(責任單位:市工信局、市委組織部、市人社局、市委編辦等)
40.鼓勵高校畢業生到企業就業。對民營企業招聘應屆高校畢業生,與之簽訂一年以上勞動合同并為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落實社會保險補貼政策。對不裁員或少裁員的中小微(含民營)參保企業,可返還其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的50%,所需資金從失業保險基金列支。在社保費征管體制調整過程中,除國家和省上另有規定外,繼續執行現有社會保險征收政策、征收程序、征收方式。(責任單位:市人社局、市財政局、市稅務局)
41.人才培訓和職稱評定。將民營企業經營管理人才培訓納入市、縣區重點人才項目,給予經費支持。民營企業特殊人才的職稱評定,嚴格執行《甘肅省特殊人才職稱特殊評價暫行辦法》,開通政策“綠色通道”。引導民營企業積極參加全省百萬職工素質提升活動,定期舉辦崗位練兵和技能競賽,對符合條件的人員按有關規定晉升職業資格等級,積極支持參與“甘肅省技術能手”的評定。(責任單位:市委組織部、市人社局、市總工會、市工信局、市財政局等)
七、提升公共服務能力
42.鼓勵企業“上云”。按照“企業負擔一些、平臺讓利一些、財政補貼一些”的原則,積極爭取省上中小微企業“上云”激勵政策,鼓勵云平臺服務商用優惠折扣、服務券等形式吸引民營企業“上云”,提高企業信息化水平。民營企業通過省屬云服務平臺免費“上云”。(責任單位:市工信局、市財政局等)
43.發揮公共服務平臺作用。搭建“銀財稅企”等多種形式的綜合性公共服務平臺,引導中小企業公共服務機構為民營企業提供財會稅務、法律咨詢、資產評估、技術支持、信息咨詢等質優價廉的服務。發揮各類服務平臺、孵化基地、眾創空間、創新工場的作用,為企業創業創新提供全流程“保姆式”服務,助推企業創新發展。對當年晉升為國家級、省級中小企業公共服務機構,由市中小企業和民營經濟發展專項資金分別給予30萬元、15萬元獎勵。(責任單位: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財政局、市稅務局等)
44.提升公共服務能力。進一步完善中小企業公共服務機構的服務功能,定期考核評價運營服務情況,提升公共服務能力。建立績效評價和考核獎勵機制,對考核等級為優秀的中小企業公共服務機構,由市中小企業和民營經濟發展專項資金給予10萬元獎勵。(責任單位:市工信局、市財政局)
八、加強組織保障
45.強化組織領導。結合機構改革,優化整合非公有制經濟發展協調推進領導小組和促進中小企業發展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進一步明確職責,靠實責任,強化溝通,形成合力,充分發揮職能作用,促進民營企業高質量發展。建立健全工作機制,不定期召開重點民營企業座談會,通報經濟運行情況,聽取民營企業家的意見建議,解決民營企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定期組織部分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開展民營企業發展環境評估工作。(責任單位:市委統戰部、市工信局、市工商聯等)
46.加強考核監測。將貫徹實施《中小企業促進法》列入人大常委會執法檢查重點內容。把加快民營企業發展納入全市年度目標責任考核體系,加大考核督查力度,促進民營經濟快速發展。建立健全重點民營企業統計監測制度,加強統計調查和監測分析,定期發布有關信息,準確反映民營經濟發展動態,為地方黨委、政府決策提供可靠依據。(責任單位:市人大辦公室、市政府辦公室、市統計局、市工信局等)
47.加大宣傳力度。通過電視、廣播、報紙、網絡等傳統和新興媒體,深入宣傳中央和省、市支持民營企業發展的法律法規及財政支持、稅收優惠、權益保護等政策措施,為民營企業營造良好的發展環境。大力宣傳促進民營企業高質量發展的典型經驗,曝光破壞營商環境的問題。(責任單位:市委宣傳部、市委統戰部、市工信局、市工商聯、天水廣播電視臺、天水日報社)
48.樹立先進典型。市促進中小企業發展工作領導小組開展“優秀中小企業家及中小企業”評選表彰活動,統一授牌。在全市形成促進民營企業發展的良好氛圍,助推民營企業高質量發展。(責任單位:市工信局)
本實施意見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達州異地辦理身份證地點所
時間:2023-09-17 08:0:15廣安異地辦理身份證地點所
時間:2023-09-18 06:0:08宜賓異地辦理身份證地點所
時間:2023-09-17 07:0:09南充異地辦理身份證地點所
時間:2023-09-18 07:0: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