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溫津貼是為保證炎夏季節高溫條件下經濟建設和企業生產經營活動的正常進行,保障企業職工在勞動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和身體健康,決定適當提高職工夏季清涼飲料費發放標準。國家規定,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高溫天氣下(日最高氣溫達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高溫補貼。
國家規定,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35℃以上(包括35℃)高溫天氣從事室外露天作業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不包括33℃)的,應當向勞動者發放高溫津貼,并納入工資總額。 也就是說,從下個月起,不少地區都會為職工發放一筆高溫津貼。那么,吉林省的標準是多少?職工還有哪些福利?
據國家安監總局官網5月17日消息,安監總局辦公廳發布了《關于做好夏季防暑降溫工作的通知》,要求最大限度地減少勞動者高溫中暑事件的發生。
安監總局:最大限度地減少勞動者高溫中暑事件的發生
安監總局要求,要在高溫天氣來臨之前,組織高溫天氣作業勞動者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要在高溫作業場所增添必要的通風或降溫設備,為勞動者提供必要的個體防護用品和防暑降溫所需的清涼飲料及保健用品。
要合理安排或調整勞動者夏季高溫天氣工作時間,適當增加高溫作業環境下勞動者休息時間。不得安排懷孕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溫天氣從事露天作業及溫度在33℃以上的工作場所作業。
高溫津貼是工資,不是福利!
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35℃以上(包括35℃)高溫天氣從事室外露天作業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不包括33℃)的,應當向勞動者發放高溫津貼,并納入工資總額。
只要用人單位安排了高溫作業,企業、事業單位和個體經濟組織等單位的勞動者都可依法享受高溫津貼。
吉林省高溫津貼發放時間為6-9月,標準為10元以上/天!
1、防暑降溫飲料不能充抵高溫津貼。
2、高溫津貼屬于勞動報酬(工資)的組成部分,該發而不發屬違法行為。
3、根據《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規定日最高氣溫達到40℃以上時,應當停止當日室外露天工作。因高溫天氣停止工作、縮短工作時間的,用人單位不得扣除或降低勞動者工資。
4、我國《職業病目錄》將物理因素所致中暑列入職業病范疇,也就是說中暑也是一種職業病。享受工傷待遇必須先去認定。
高溫天有哪些福利?
根據《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在高溫天氣來臨之前,用人單位應當對高溫天氣作業的勞動者進行健康檢查,對患有心、肺、腦血管性疾病、肺結核、中樞神經系統疾病及其他身體狀況不適合高溫作業環境的勞動者,應當調整作業崗位。職業健康檢查費用由用人單位承擔。
用人單位應當為高溫作業、高溫天氣作業的勞動者供給足夠的、符合衛生標準的防暑降溫飲料及必需的藥品。不得以發放錢物替代提供防暑降溫飲料。
用人單位應當在高溫工作環境設立休息場所。休息場所應當設有座椅,保持通風良好或者配有空調等防暑降溫設施。
“高溫熱浪”來襲,如何防護?
由于溫度較高,應盡量避免在11時~16時出行。如果一定要在戶外,必須做好補水和防暑、防曬措施,避免長時間暴曬。
達州異地辦理身份證地點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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