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規范城市養犬行為,維護犬只飼養人的合法權利,督促犬只飼養人履行相關義務,保障公民健康和人身安全,維護社會公共秩序和市容環境,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規定。以下是最新宿遷養犬管理條例,僅供參考。
2024年宿遷養犬管理條例暫未公布,以下是最新宿遷養犬管理條例,僅供參考。
飼養犬只應當杜絕下列行為
根據《宿遷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第十八條,禁止下列飼養犬只等寵物活動中的不文明行為:
(一)攜帶犬只出戶時未使用束引帶牽領;
(二)攜帶犬只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者進入學校、醫院、影劇院、圖書館、展覽館等公共場所;
(三)在限養區內飼養烈性犬和大型犬;
(四)未及時清理所攜寵物在公共場所產生的糞便;
(五)飼養寵物影響他人正常工作、生活,放任寵物恐嚇、傷害他人;
(六)超出規定的限養數量飼養寵物。
前款規定的烈性犬、大型犬的體型和種類認定標準、限養數量以及限養區范圍,由市、縣人民政府確定并公布。導盲犬和軍犬、警犬的管理,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違規養犬處罰規定
根據《宿遷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第四十三條,違反本條例第十八條規定,按照下列規定處罰:
(一)攜帶犬只出戶時未使用束引帶牽領,或者攜帶犬只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者攜帶犬只進入學校、醫院、影劇院、圖書館、展覽館等公共場所的,由公安機關處以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
(二)未及時清理所攜寵物在公共場所產生的糞便的,由城市管理部門批評教育;拒不改正的,處以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
(三)飼養寵物影響他人正常工作、生活,放任寵物恐嚇、傷害他人,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
(四)在限養區內飼養烈性犬、大型犬,或者超出規定的限養數量飼養寵物的,由公安機關責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處以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
養犬管理及區域劃分規定
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應當做好本轄區內養犬管理工作,指導社區、村(居)民委員會收集養犬相關信息、制定文明養犬規約、調解因養犬引起的糾紛,引導犬只飼養人依法、文明、科學養犬。
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對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的違法違規養犬行為進行勸阻,對犬吠擾民、犬只傷人等情況予以記錄,并及時向屬地公安機關報告。
市區養犬分為重點管理區和一般管理區。重點管理區范圍為通湖大道、環湖大道、宿新公路、宿沭線、張家港大道、雪峰山路、北京路、運河三號橋西沿運河向南、南京路、通湖大道合圍區域以及市高鐵商務區全域;重點管理區以外為一般管理區。
宿遷警方提示
文明養犬,從你我做起,讓我們一起攜手,依法養寵,文明養寵,共同守護我們美好的家園吧~
1、被狗咬傷后,雙方可協商處理,如果不能達成一致意見。也可以通過派出所或當地村委、居委進行調解。
2、可獲得的賠償主要有:醫療費、誤工費、交通費、注射狂犬病疫苗的費用、營養費,及可能的住院伙食補助費和護理費等。
3、如果構成傷殘的,還可以要求賠償殘疾賠償金、精神撫慰金等。
如果飼養人驅使動物咬人,不構成犯罪的情況下,是違反治安管理的行為,給予相應治安處罰。
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
(一)結伙毆打、傷害他人的;
(二)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或者六十周歲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一次毆打、傷害多人的。
飼養動物,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處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或者放任動物恐嚇他人的,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
驅使動物傷害他人的,依照規定處罰。
根據相關的法律規定,對于狗狗咬人的事件,一般來說可以由雙方自行協商如何處理,一般是由狗狗的主人來進行承擔賠償的責任,但如果雙方產生了糾紛,對方報警的話,有可能會被治安管理上的處罰。
達州養犬管理條例最新
時間:2024-02-26 07:0:12廣安養犬管理條例最新
時間:2024-02-26 06:0:14宜賓養犬管理條例最新
時間:2024-02-26 06:0:23南充養犬管理條例最新
時間:2024-02-26 06: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