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管理的收費標準分為四個等級,不同地區不同地段還有不同小區的物業費是不相同的。以下是青海物業管理收費標準相關內容,僅供參考。
物業管理的收費標準分為四個等級,不同地區不同地段還有不同小區的物業費是不相同的。目前能查到的是四個收費標準,分別是
1、一級收費標準是1.00元/月每平方米
2、二級收費標準是0.75元/月每平方米
3、三級收費標準是0.50元/月每平方米
4、四級收費標準是0.35元/月每平方米。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九百四十四條 業主應當按照約定向物業服務人支付物業費。物業服務人已經按照約定和有關規定提供服務的,業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無需接受相關物業服務為由拒絕支付物業費。
各物業服務企業:
為維護《青海省物業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的嚴肅性,切實貫徹好、執行好、落實好《條例》,保障業主和物業服務企業的合法權益,促進物業行業平穩健康發展,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認識,充分認清《條例》頒布實施的重要意義
《條例》在貫徹落實國務院《物業管理條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的基礎上,梳理總結了我省物業管理發展20多年來的基本規律,經過深入研究,廣泛征求社會各方意見,確立了一系列重要的物業管理制度。《條例》的頒布施行,對于進一步規范物業管理活動、維護物業管理各方的合法權益、實現物業管理科學發展、改善人民群眾的生活和工作環境等,具有重要意義。各物業服務企業要認真學習、領會和宣傳《條例》精神,增強法制觀念,切實增強貫徹落實《條例》的責任感和自覺性,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條例》的各項要求上來。
二、建立健全規章制度,提升企業規范化管理水平
各物業服務企業要對以前制定的規章制度進行全面梳理,對與《條例》相抵觸或不相適應的規定,要及時廢止或修訂。同時要根據《條例》有關規定完善機制,建立健全崗位職責、辦事流程、投訴處理、裝修管理、檔案管理、設施設備操作維護以及各類應急預案等符合小區實際的管理服務規章制度,基本形成一套程序嚴密、配套完備、有效管用、高效服務的運作機制。所有物業服務企業要參加規范化管理考核,且達到合格以上標準,其中三級資質物業服務企業報當地市、州房地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考核,二級資質以上物業服務企業經當地市、州房地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初審后,向省廳提出考核申請。今年省廳將對未參加規范化管理考核或者歷年來考核未達標的二級資質以上物業服務企業進行全面考核。對未參加規范化管理考核或者考核未達標的企業,將按照《條例》和《青海省物業服務企業規范化管理考核辦法》(青建法〔2013〕41號)予以處理。
三、開展自查自糾,切實規范物業市場秩序
各物業服務企業近期要集中精力,集中一段時間對企業自身物業服務和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及其行為對照《條例》逐條逐款進行一次徹底的檢查,針對存在的突出問題,制定整改措施,立即予以糾正。自查自糾的主要內容:
(一)是否及時廢止或修訂與《條例》相抵觸或不相適應的規定,認真對待業主的投訴,虛心聽取業主的意見和建議,不斷改進服務質量;
(二)是否存在對尚未出售并空置的車庫、車位只售不租的現象;
(三)是否對承接的物業進行了查驗,是否按規定公示有關物業管理事項;
(四)是否存在未經業主同意物業服務費預收期限超過六個月的行為;
(五)是否執行了“未實際入住使用的物業服務費用按照總額的百分之七十交納,經協商后停止供熱的采暖費按照總額的百分之五十交納”的規定;
(六)是否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提供服務,是否存在以部分業主拖欠物業服務費用、不配合管理等為由降低服務質量;
(七)是否采取中斷供水、供電、供氣、供熱等方式限制或者變相限制專業服務;
(八)是否制定了安全防范應急預案,并協助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九)是否存在未辦理退出交接手續擅自撤離物業管理區域、停止物業服務以及損壞、隱匿、銷毀有關資料和財物的行為;
(十)是否執行了“為業主提供配送、搬家、維修等服務臨時停放的車輛以及因業主需要進入住宅小區臨時停車未超過半小時的車輛免交停車費”的規定;
(十一)是否禁止大型車輛、載有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物品和危險化學品的車輛進入住宅小區;
(十二)是否對裝飾裝修進行管理服務以及對裝飾裝修違規行為進行勸阻。
請各物業服務企業將學習宣傳貫徹落實《條例》以及自查自糾的情況在8月底前報送省廳房地產市場監管處和當地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
一般情況下,如果業主有辦理入住手續的,但是未入住進行使用的,業主已經在物業進行相關備案的,可以按照物業合同中約定的物業費用標準的百分之七十或者百分之九十收費。
根據《住宅物業服務收費管理實施辦法》第16條規定:“房屋交付后空置半年以上的,經業主或物業使用人與物業服務企業確認后,其物業服務費按照物業服務收費標準的70%交納,合同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剛拿房未裝修入住,1年內可交50%的物業費,1年后不管居住與否,均要全額繳納物業費。不打算裝修直接入戶的空置房,可繳納70%的物業費。房子裝修好,未入住,需要交納100%的物業費,否則要承擔違約責任。
法律分析:空置房屋的物業費怎么交:剛拿房未裝修入住,1年內可交50%的物業費,1年后不管居住與否,均要全額繳納物業費。不打算裝修直接入戶的空置房,可繳納70%的物業費。
小區內有未完工建筑的可以向物業公司申請物業費打折,優惠規定標準的15%~30%;辦理過戶手續后未入住、未使用的空置房與物業服務企業書面協商一致,可以按規定標準的70%交納。
達州養犬管理條例最新
時間:2024-02-26 07:0:12廣安養犬管理條例最新
時間:2024-02-26 06:0:14宜賓養犬管理條例最新
時間:2024-02-26 06:0:23南充養犬管理條例最新
時間:2024-02-26 06: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