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范養犬主要目的就是保障公民的健康和財產安全,動物類是不易受人控制的,誰都無法預測發生什么樣的情況,城市規范的基本規定就是要求養犬的公民,遛狗時需要拴繩,以免給他人造成傷害,或者嚇到兒童,那么營口養犬管理條例有哪些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關于營口養犬管理條例相關內容,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為進一步加強我市養犬管理工作,保障居民的人身健康和安全,美化市容環境,維護社會公共秩序,根據《遼寧省養犬管理規定》《營口市養犬管理辦法》規定,市政府決定規范重點管理區養犬登記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我市行政區域內養犬工作實行區域管理,重點管理區實行養犬登記制度和狂犬病強制免疫制度;重點管理區以外作為一般管理區,實行狂犬病強制免疫制度。
二、重點管理區劃分如下:
(一)開發區:東至沈大高速公路,西至渤海沿岸,南至熊岳河蓋州市交界處,北至望海辦事處蓋州市交界處;熊岳鎮:華御溫泉名閣、華御水巖名閣、河海龍灣、濱海新城、遼;▓@、福韻人家小區;
(二)站前區轄區;
(三)西市區城區、華能營口熱電鐵路專線以北區域;
(四)老邊區:老邊街道辦事處轄區(除示范一村、示范二村、示范三村)、遼河經濟開發區、路南鎮(綠源社區、向陽社區、新城社區、白廟子村、太和莊村、歡心甸村)、營東新城(東至后塘村路口南北路、南至遼河經濟開發區、西至莊林路、北至營大路)。
三、重點管理區內禁止下列行為:
(一)禁止飼養烈性犬、大型犬,禁養犬種按照省公安廳和原省畜牧獸醫局聯合制定的《關于確定養犬重點管理區內禁養犬種類的通知》(遼公通2015第9號)執行;
(二)禁止從事犬只養殖活動;
(三)禁止在早7時至晚7時出戶遛犬;
(四)禁止攜帶犬只進入幼兒園、學校、醫院、少年兒童活動場所、公園、廣場、紀念性場所、飯店、商店、展覽館、影劇院、體育場館、游樂場、航空港、候車室等公共場所,用于導盲的導盲犬除外。
四、6月2日起,可以按照下列程序申請辦理養犬登記:
(一)通過手機下載犬衛士APP或者現場申報填寫相關信息;
(二)攜帶身份證、犬只,到免疫點或者轄區公安派出所申請登記;
(三)經核實符合養犬登記條件的,按要求繳納養犬管理費,并到免疫點注射狂犬疫苗。近一年內犬只在取得合法資質的機構已注射狂犬疫苗的,經工作人員對疫苗證明進行驗證后,可以免注射;
(四)公安機關統一發放電子犬牌。
五、犬只免疫點確定如下:
(一)開發區:東農動物醫院,地址:鲅魚圈區平安大街昌宇花園85#門市,電話:0417-6114777;遼農職院動物醫院,地址:熊岳鎮遼農職院,電話:0417-7021152;李亞杰寵物醫療所,地址:鲅魚圈區德發商住樓東數1#門市,電話:13940787785;愛吉斯寵物醫院,地址:鲅魚圈區08-新興街01-62#樓C座-21#門市,電話:0417-6169766。
(二)站前區和西市區:營口市農業農村綜合發展服務中心疫控部門,地址:西市區青花大街西30-2號,電話:0417-2888757;
(三)老邊區:老邊區動物預防疫控中心,地址:老邊區營大路三家子道口,電話:0417-3800548;
(四)增設免疫點由轄區政府自行公布。
六、養犬管理費的收費標準如下:
(一)經批準飼養一只犬的,養犬人第一年交納管理費500元,第二年起每年交納管理費200元;
(二)未能每年按規定時間連續繳費的,按第一年收費標準執行;
(三)經批準飼養多只犬的,第二只(含第二只)以上,每只犬每年交納管理費1000元。
七、8月2日起,公安機關將聯合住建、農業農村部門對違規養犬行為進行巡查整治,對違反本《通告》以及《營口市養犬管理辦法》規定的行為,依法予以查處。
八、任何單位和個人均有權對違規養犬行為進行勸阻或者舉報,舉報電話:110。
九、大石橋市、蓋州市重點管理區和犬只免疫點由各縣(市)政府自行公布。
十、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請廣大市民在互信、互諒、互助中,為實現犬類的依法、規范管理,貢獻自己的一份力量!
辦理條件
個人飼養犬只
1、養犬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2、有固定住所且獨戶居住;
3、已按規定對犬只進行免疫;
4、所養犬只是符合規定的有關犬只數量、品種、標準;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單位因工作需要飼養犬只
1、有犬籠、犬舍和圍墻等圈養設施;
2、有看管犬只的專門人員;
3、已按規定對犬只進行免疫;
4、所養犬只是符合規定的有關犬只數量、品種、標準;
5、有健全的養犬安全管理制度;
6、單位所在地在辦公樓、居民小區以外。
辦理材料
個人在養犬重點管理區內養犬的,應當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請辦理登記,并提供下列材料:
(一)個人身份證明;
(二)犬只的狂犬病免疫證明;
(三)犬只的兩張彩色照片。
單位因工作需要在養犬重點管理區內養科研用犬、護衛用犬及演藝用犬等特種犬的,應當向單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請辦理登記,并提供下列材料:
(一)單位負責人的身份證明;
(二)單位的資格和業務性質證明;
(三)養犬安全管理制度;
(四)養犬設施和場所證明;
(五)犬只的狂犬病免疫證明;
(六)與單位工作需要相適應的犬只數目清單(含犬種名稱)。
辦理流程
1、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單位申請向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請辦理登記,并提供材料;
2、公安派出所應當對符合條件的犬只,準予登記,并發放《養犬登記證》和犬牌;對不符合條件的,不予登記并書面說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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