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不完全統計,除遼寧外全國已有28個地區上調了最低工資標準,同為東北三省的吉林、黑龍江也在近期做了調整。
全國來看,月最低工資標準一檔最高的為深圳,2030元;其次為上海2020元,其余各地區均低于2000元大關。最低的三個地區為海南、湖南和廣西,月最低工資標準分別為1270元、1390元和1400元。我省月最低工資標準一檔1530元,在全國排名中,處于中等水平。
最低基本工資的主要區別
勞動者的全額工資與基本工資的概念是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經常會遇到的兩個概念;竟べY弄清這兩個概念對于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都很重要。因為計發勞動者的待遇,時常會用到這兩個概念。例如:在解除勞動合同計發經濟補償金時,需要用勞動者全額工資的概念,而終止勞動合同計發生活補助費和女職工“三期”內計發工資時,需要用勞動者基本工資的概念。如果不準確地理解這些概念,容易因此而發生勞動爭議,對勞動關系雙方都不利。
根據國家統計局1990年1月1日頒發的《關于工資總額組成的規定》(1990年1月1日局令第1號)和《〈關于工
資總額組成的規定〉若干具體范圍的解釋》,以及勞動部頒發的《工資支付暫行規定》(勞部發[1994]489號)和《對〈工資支付暫行規定〉有關問題的補充規定》(勞部發[1995]226號)的有關規定,勞動者的全額工資是指其每月所收入的基本工資(又稱標準工資)與輔助工資(又稱非標準工資)之總和,即實得工資。例如工資總額組成中的計時工資、計件工資就是基本工資。再具體些說,實行結構工資制的單位支付給職工的基礎工資和職務(崗位)工資均屬基本工資。勞動者的輔助工資是指基本工資以外的各種工資。例如獎金、津貼和補貼、加班加點工資、附加工資、保留工資等等。
需要說明的一點是,工資總額一般是用人單位在從事統計、繳費等勞動工資工作中常用的一個概念。與勞動者的全額工資(或稱實得工資)、基本工資等概念有聯系,但不是一回事。在理解勞動者全額工資等概念時,常常也會聯系到工資總額的概念。
現實意義
在企業實際管理中,基本工資的概念非常泛化,而且在法律上也并無確定的定義,所以每個企業對基本工資的定義和標準也是千差萬別,因此基本工資只是一個模糊概念。
日基本工資
日基本工資= 生產工人平均月工資/年平均每月制度計薪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