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項目不屬于工資范圍?或許很多勞動者對此都不是很了解,單位發多少工資,如果數目沒有錯的話自己就簽字了。很少有人會在意哪些不屬于工資范圍。接下來為大家介紹工資的相關知識。
1、有關離休、退休、退職人員待遇的各項支出;
2、勞動保護的各項支出;具體有:工作服、手套等勞保用品,解毒劑、清涼飲料,以及按照一九六三年七月十九日勞動部等七單位規定的范圍對接觸有毒物質、砂塵作業、放射線作業和潛水、沉箱作業、高溫作業等五類工種所享受的由勞動保護費開支的保健食品待遇;
3、稿費。講課費及其他專門工作報酬;
4、出差伙食補助費、誤餐補助、調動工作的旅費和安家費;
5、根據國務院發布的有關規定頒發的創造發明獎、自然科學獎、科學技術進步獎和支付的合理化建議和技術改進獎以及支付給運動員、教練員的獎金;
6、有關勞動保險和職工福利方面的各項費用;具體有:職工死亡喪葬費及撫恤費、醫療衛生或公費醫療費用、職工生活困難補助費、集體福利事業補貼、工會文教費、集體福利費、探親路費、冬季取暖補貼以及洗理費等。
7、對自帶工具、牲畜來企業工作職工所支付的工具、牲畜等的補償費用;
8、實行租賃經營單位的承租人的風險性補償收入;
9、對購買本企業股票和債券的職工所支付的股息(包括股金分紅)和利息;
10、勞動合同制職工解除勞動合同時由企業支付的醫療補助費。生活補助費等;
11、因錄用臨時工而在工資以外向提供勞動力單位支付的手續費或管理費;
12、支付給家庭工人的加工費和按加工訂貨辦法支付給承包單位的發包費用;
13、支付給參加企業勞動的在校學生的補貼;
14、計劃生育獨生子女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