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均工資,是一項反映工資總體水平的指標,指企業、事業、機關單位的職工在一定時期內平均每人所得的貨幣工資額。它不同于每一個人的具體工資水平。
2020年最新平均工資標準暫未公布,以下是平均工資標準,僅供參考。
一、嘉興平均工資2019
根據嘉興市薪資水平報告,可知嘉興市目前的平均工資為¥4770,工資的工資分布比例如下:
2K以下的,占比3.4%;
2K-3K的,占比22.8%;
3K-4.5K的,占比21.0%;
4.5K-6K的,占比18.7%;
6K-8K的,占比15.9%;
8K-10K的,占比8.3%;
10K-15K的,占比7.0%;
20K-30K的,占比1.4%。
浙江省地區工資排名如下:
1、杭州市平均工資,¥5389
2、嘉興市平均工資,¥4770
3、麗水市平均工資,¥4754
4、臺州市平均工資,¥4751
5、衢州市平均工資,¥4708
6、寧波市平均工資,¥4587
7、湖州市平均工資,¥4457
8、紹興市平均工資,¥4438
9、溫州市平均工資,¥4234
10、舟山市平均工資,¥3914
二、嘉興最低工資工資標準2019
浙江省人民政府發布《關于調整全省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決定從2017年12月1日起,將全省最低月工資標準調整為2010元、1800元、1660元、1500元四檔,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時工資標準調整為18.4元、16.5元、15元、13.6元四檔。
而從2017年12月1日開始,嘉興市的最低月工資標準就調整為1800元,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時工資標準調整為16.5元。最低工資包含每月21.75個工作日,每個工作日8小時。
原國家勞動和社會保障部《最低工資規定》第三條“規定所稱最低工資標準,是指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或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的前提下,用人單位依法應支付的最低勞動報酬。
三、嘉興社保繳費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的職工按照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資確定繳費基數。浙江統計局公布的2018年浙江省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為66432元。
繳費基數上限:按照浙江省2018年度浙江省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的300%(16610.00元/月)確定;
繳費基數下限:按照浙江省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的60%(3320.00元/月)確定。(月繳費基數采用四舍五入的方法,個位數為零)
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職工個人月繳費基數按照5225.00元/月確定。
社會保險繳費比例:
養老保險:公司繳14%,個人繳8%;
失業保險:公司繳0.5%,個人繳0.5%;
工傷保險:公司繳根據行業,個人不繳;
生育保險:公司繳0.5%,個人不繳;
醫療保險:公司繳6%,個人繳2%;
失業保險總費率按1%執行至2020年4月30日。
工傷保險基金累計結余可支付月數在18(含)至23個月的統籌地區和可支付月數在24(含)個月以上的統籌地區,分別以2018年階段性降低費率前的實際執行費率為基礎下調20%和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