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自主就業的退役士兵是否可以不回安置地報到?
答:不可以。《退役士兵安置條例》第13條規定,自主就業的退役士兵應當自被批準退出現役之日起30日內,持退出現役證件、介紹信到安置地縣級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門報到。
12.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怎樣到地方報到?
答: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應當在規定時間,持接收安置通知書、退出現役證件和介紹信到規定的安置地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門報到。
13.退役士兵的檔案如何移交管理?
答:退役士兵所在部隊應當按照國家檔案管理的有關規定,在士兵退役時將其檔案及時移交安置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門。自主就業和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的檔案,由安置地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門按照國家檔案管理有關規定辦理。退休、供養的退役士兵的檔案,由安置地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門移交服務管理單位。
14.退役士兵發生與服役有關的問題由誰負責?
答:由退役士兵原部隊負責處理。
15.退役士兵超過多長時間不報到視為放棄安置待遇?
答:《退役士兵安置條例》第17條規定,退役士兵無正當理由不按照規定時間報到超過30天的,視為放棄安置待遇。
二、安置
(一)自主就業
16.哪些退役士兵應當自主就業安置?
答:不符合由政府安排工作條件的退役義務兵和服役不滿12年士官。
17.自主就業退役士兵享受哪些待遇?
答:自主就業的退役士兵享受一次性退役金、兵役優待補助金、免費教育培訓、就業優惠政策等待遇。
18.退役金標準是怎樣確定的?
答:退役金標準是根據國民經濟發展水平、全國職工年平均工資收入和軍人職業特殊性等因素確定,并適時調整。
19.2011年退役金標準是多少?
答:士兵服現役每滿一年,發給4500元。
20.退役金數額如何計算?
答:退役金根據退役金標準和退役士兵服現役年限計發:退役金數額=退役金標準×服現役年限。
21.服現役年限如何計算?
答:服現役年限從批準入伍之日起算,到下達退役命令之日止。服現役年限按周年計算后,剩余月數不滿6個月的按照半年計算,超過6個月不滿1年的按照1年計算。
22.退役金與服役表現掛鉤嗎?
答:掛鉤。《退役士兵安置條例》第20條規定,獲得榮譽稱號或者立功的退役士兵,由部隊按照下列比例增發一次性退役金:
(1)獲得中央軍事委員會、軍隊軍區級單位授予榮譽稱號,或者榮獲一等功的,增發15%;
(2)榮獲二等功的,增發10%;
(3)榮獲三等功的,增發5%。
23.多次獲得榮譽稱號或者立功的退役士兵,能否累計增發退役金?
答:不能。應按照其中最高等級獎勵的增發比例增發退役金。
24.退役士兵領取的退役金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嗎?
答:不需要。
25.退役士兵領取退役金后,地方政府還有補助嗎?
答:有。甘肅省規定,只要是我省征集的義務兵,退役時都發給兵役優待補助金。
26.發給兵役優待補助金的對象有哪些?
答:入伍時戶口是本省、退伍后自主就業的農村、城鎮籍義務兵和士官。
27.兵役優待補助金的發放標準是多少?
答:(1)兵役優待補助金,服現役不滿6個月的按照6個月計算,超過6個月不滿一年的按照1年計算。
(2)義務兵和服現役不滿12年的士官兵役優待金按照上年度全省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發放。
(3)農村籍義務兵服現役期間已發放農村義務兵家庭優待金的,按照兵役優待補助金標準補齊。
(4)服現役滿12年的轉業士官自主就業的,按照兵役優待補助金標準發放后,每多服役一年按照上年度全省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增發兵役優待補助金。
28.《退役士兵安置條例》施行以前入伍、施行以后退出現役的士兵,兵役優待補助金如何發放?
答:《退役士兵安置條例》施行以前入伍、施行以后退出現役的士兵,發給兵役優待補助金。本人自愿的,也可以按照入伍時國家有關退役士兵安置的規定,由政府安排工作,但不能享受一次性兵役優待補助金。
29.退役金如何發放?
答:按照《退役士兵安置條例》和國家財政部、總參謀部、總后勤部《自主就業退役士兵一次性退役金發放管理辦法(試行)》有關規定,退役金由中央財政專項安排,軍隊委托國有商業銀行,直接撥付到退役士兵的退役金專用卡,退役士兵到安置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門報到后方可領取。
30.為什么退役金到地方安置部門報到后再領取?
答:主要是為了促使退役士兵及時到安置部門報到,體現軍隊、地方安置部門的責任和退役士兵的權利義務,確保退役士兵個人資金的安全。
甘肅大學生征兵報名條件時
時間:2023-09-18 12:0:502019年蘭州征兵網:蘭州征兵
時間:2023-09-17 23:0:022019甘肅農村退伍軍人補貼
時間:2023-09-19 12:0:042019甘肅士官轉業安置新政
時間:2023-09-14 08:0: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