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對于首次購房的人士是有一定的優惠政策,為的也是大家都能居住上自己的房屋。人才新政的出爐更是優惠大學生買房。那么2018年寧波大學生買房政策,寧波大學生買房落戶優惠政策有哪些?高考升學網整理了以下相關內容,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補貼辦理所需資料:
。ㄒ唬┵Y格認定所需材料
1.填寫《寧波市創客人才基礎人才購房優惠資格認定表》,一式三份
2.在甬機關錄用有關證明或企事業單位勞動合同(聘用合同)
3.學歷證書(提供學信網上的學歷證明)及復印件(在海外取得學位的,須提交學歷學位證書及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
4、購房合同(期房)或產權登記受理單(二手房);
5、購房地不動產服務機構出具的家庭唯一住房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6、在甬繳納社會保險證明
注:從2017年8月21日起,正式取消資格認定材料中市本級單位辦理者的“在甬繳納社會保險證明”。今后申請者不用再去社保中心開具該證明材料,改由窗口工作人員通過申請者本人社保卡查詢其社保繳納情況。(所訴情況僅限受理單位屬于市本級的人員,單位納稅在各縣市區的不在此范圍內,請聯系實際受理單位咨詢。)
(二)申請補貼所需材料
1.本人身份證
2.家庭成員戶口簿(或戶籍證明)
3.學歷證書
4.通過資格認定的《寧波市創客人才基礎人才購房優惠資格認定表》原件
5.家庭唯一住房證明、契稅發票、房產證或不動產權證(如購買新建商品房的需提供商品房買賣合同原件、房地產公司交房發票原件或由原件收取單位蓋章確認的復印件)
6.本人有效銀行借記卡復印件(標注開戶銀行名稱)
7.《寧波市創客人才基礎人才購房補貼申請表》一式二份(附件4)等材料。
購房補貼時限要求:
享受政策所涉購房期限為2015年8月12日至2018年8月11日期間,商品住房購房時間以合同首次備案日期為準,二手住房購房時間以產權登記受理日期為準;
受理發放的截止時間:
普通商品房在房地產公司交付結算發票開具之日起半年內;二手房在產權登記受理之日起半年內。
政策熱點問題
1、所購房屋需為住宅性質,面積不限。
2、所購房屋時間于原高校畢業生優惠政策處重合期的,按新政的2%補貼執行
3、已按原政策享受補貼的,2015年 8月12號以后買房的,可補領剩余的補貼
注意:
1、各區補貼手續可能略有不同,請事先電話咨詢
2、補貼辦理視買房人單位所在的地稅關系而定,根據自身單位稅務登記所在的地區辦理,于購房所在地無關。如買受人單位是江東區的,所購房屋是海曙區的,則需到江東區辦理。
3、補貼所需的資格認定表及補貼申請表可到寧波市人力資源于社會保障局網站下載。路徑:網站首頁→ 專題專欄→ 人才引進→ 高校畢業生購房政策專欄
4、補貼程序由資格認定和補貼辦理組成,目前各區資格認定均已開始受理,2%的補貼除江北區開始辦理外,其余各區暫均未開始辦理。
5、原政策回顧:2014年9月20日至2015年9月19日期間,在甬就業的畢業10年內的大學生購買首套普通住房的,可享受90?(含)以下首次購房補貼1%,90~140?(不含)補貼0.75%的補貼。
具體各區辦理:
江北區:槐樹路88號,江北人才服務中心,電話87667718
海曙區:中山西路298號海光大夏3樓 87258824
江東區:該區辦理地址有變動,建議辦理前電話咨詢后再前往
熱線咨詢:寧波市人社局12333
鄞州區:錢湖南路578號鄞州體育館人才市場1號窗口88225081
高新區:高新區廣賢路997號高新區行政服務中心11號窗87913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