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最低工資,最低工資標準即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提供了正常勞動的前提下,用人單位支付的最低金額的勞動報酬。注意最低工資標準不包括這些:加班加點的工資;中班、夜班、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環境、條件下的津貼;法律、法規和國家規定的勞動者福利待遇等。本文小編為你整理了關于青海最低工資的相關知識。
調整標準
月最低工資標準由現行的西寧市、海東市1250元/月人,海南藏族自治州、海北藏族自治州、黃南藏族自治州1260元/月人,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果洛藏族自治州、玉樹藏族自治州1270元/月人,全省統一調整為1500元/月人。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由西寧市、海東市12.7元/時人,海南州、海北州、黃南州12.8元/時人,海西州、果洛州、玉樹州12.9元/時人,全省統一調整為15.2元/時人。
適用范圍
最低工資標準適用于我省境內的企業、民辦非企業單位、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和與之形成勞動關系的勞動者;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與其建立勞動關系的勞動者。月最低工資標準適用于全日制勞動者,小時最低工資標準適用于非全日制勞動者。
我省1995年首次建立最低工資制度,同時確定各地區最低工資標準。此后,隨著全省經濟社會發展和職工平均工資增長情況,我省分別于1999年、2004年、2006年、2008年、2010年、2011年、2012年和2014年先后8次提高了最低工資標準,最低工資水平不斷提高。今年是第9次提高最低工資標準,在原有的基礎上統一平均增加240元,增幅為19%。
這次提高最低工資標準,有利于穩定就業崗位,有利于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有利于保護低收入者共享經濟社會發展成果,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將進一步加大政策宣傳力度,強化對最低工資標準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切實維護廣大勞動者尤其是低收入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將這項惠民政策宣傳好、落實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