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人社部公布全國各地區月最低工資標準情況,其中上海、北京、廣東、天津、江蘇、浙江等6地標準超過2000元。你家那里的最低工資標準是多少?最低工資是怎么定的?包括加班費嗎?本文小編為你整理了關于長春最低工資的標準相關信息,請看下文。
據介紹,為深入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著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決策部署,提高低收入職工工資收入水平,吉林省決定調整全省最低工資標準。調整時間從2017年10月1日起實施。調整后的最低工資標準劃分為四個檔次:
第一檔為長春市區,月最低工資標準為1780元, 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17元;
第二檔為吉林、松原市區,月最低工資標準為1680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16元;
第三檔為四平、遼源、通化、白山市區和延吉市、琿春市、前郭縣、撫松縣,月最低工資標準為1580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15元;
第四檔為白城市區、長白山管委會、梅河口市、公主嶺市和其他縣(市),月最低工資標準為1480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14元。
各市(州)人民政府,長白山管委會,長春新區管委會,各縣(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廳委辦、各直屬機構:
經研究,決定調整我省最低工資標準,現公布如下:長春市區月最低工資標準為1780元,非全日制用工最低工資標準17元/小時;吉林、松原市區月最低工資標準為1680元,非全日制用工最低工資標準16元/小時;四平、遼源、通化、白山市區和延吉市、琿春市、前郭縣、撫松縣月最低工資標準為1580元,非全日制用工最低工資標準15元/小時;白城市區、長白山保護開發區、梅河口市、公主嶺市和其他縣(市)月最低工資標準為1480元,非全日制用工最低工資標準14元/小時。此最低工資標準執行期為2017年10月1日至下一個調整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