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最低工資標準一般采取月最低工資標準和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的形式。月最低工資標準適用于全日制就業勞動者,小時最低工資標準適用于非全日制就業勞動者。最低工資的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報國務院備案。確定和調整月最低工資標準,應參考當地就業者及其贍養人口的最低生活費用、城鎮居民消費價格指數、職工個人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職工平均工資、經濟發展水平、就業狀況等因素。那么南通最低工資標準規定是如何的?南通最低工資標準調整時間是什么時候?本文小編整理了關于南通最低工資的相關知識,僅供參考!
南通市最低工資標準上調一覽表
經省人民政府同意,從2018年8月1日起調整全省最低工資標準。
月最低工資標準:
2018年8月起我省月最低工資標準 | |||
地區劃分 | 最低工資 | 增加幅度 | 增長幅度 |
一類地區 | 2020元 | 增加130元 | 增長6.88% |
二類地區 | 1830元 | 增加110元 | 增長6.4% |
三類地區 | 1620元 | 增加100元 | 增長6.58% |
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
2018年8月起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 | |||
地區劃分 | 最低小時工資 | 增加幅度 | 增長幅度 |
一類地區 | 18.5元 | 增加1.5元 | 增長8.82% |
二類地區 | 16.5元 | 增加1元 | 增長6.45% |
三類地區 | 14.5元 | 增加1元 | 增長7.41% |
企業支付給頂崗實習學生的實習報酬和勤工助學學生的勞動報酬按照小時計酬,并不得低于當地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
何為一類、二類、三類地區?
一類地區:南京市區,無錫市區,江陰市,宜興市,常州市區,蘇州市區,蘇州五市,南通市區, 啟東市,海門市,通州區,鎮江市區。
二類地區:溧水縣,高淳縣,徐州市區,金壇市,溧陽市,海安市,如東縣,如皋市,連云港市區、淮安市區(不含楚州區,淮陰區)鹽城市區,大豐市,東臺市,揚州市區,丹陽市,揚中市,句容市,泰州市區。
三類地區:新沂市,銅山縣,豐縣,沛縣,邳州市,睢寧縣,灌云縣,灌南縣,東海縣,贛榆縣、楚州區,淮陰區,漣水縣,洪澤縣,盱眙縣,金湖縣,建湖縣,射陽縣,阜寧縣,濱海縣,響水縣,江都市,儀征市,高郵市,寶應縣,靖江市,興化市,泰興市,姜堰市,宿遷市區,宿豫縣,沭陽縣,泗陽縣,泗洪縣。
所以南通8月起的工資是這樣:
地區 | 類別 | 月最低工資標準(元) | 小時最低工資標準(元) | |
南通 | 市區、啟東市、海門市 | 一類 | 2020 | 18.5 |
海安縣、如東縣、如皋市 | 二類 | 1830 | 16.5 |
需要特別提醒的是,最低工資標準不包括:加班加點的工資;中班、夜班、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環境津貼;勞動者按下限繳存的住房公積金;法律、法規和國家規定的勞動者福利待遇等內容,用人單位應按規定另行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