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泰安月最低工資標準為:泰山區、新泰市、肥城市月最低工資標準為1900元;岱岳區、寧陽縣、東平縣月最低工資標準為1700元。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各功能區管委會,市政府各部門、直屬單位,省屬以上駐泰各單位:
根據《山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公布全省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魯政字〔2021〕169號)精神,市政府決定調整全市最低工資標準,F公布如下:
一、調整后的全市最低工資標準分為兩類:泰山區、新泰市、肥城市月最低工資標準為1900元,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19元;岱岳區、寧陽縣、東平縣月最低工資標準為1700元,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17元。
二、月最低工資標準適用于全日制就業勞動者;小時最低工資標準適用于非全日制就業勞動者。
三、調整后的最低工資標準從2021年10月1日起執行,泰政字〔2018〕30號文件同時廢止。
四、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加強對用人單位執行最低工資規定的監督檢查,依法查處違反最低工資標準支付規定的行為;要督促引導生產經營狀況較好但以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工資的用人單位逐步提高工資水平,切實維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
最低工資標準是包含五險一金的。最低工資是指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或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的前提下,用人單位依法應支付的最低勞動報酬。按照國家及本市有關規定,職工個人繳納的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以及住房公積金,均包括在最低工資中,由用人單位代扣代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