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工資,指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提供了正常勞動的前提下,其雇主或用人單位支付的最低金額的勞動報酬。最低工資制度是國家層面以法律形式干預工資分配并保障低收入勞動者基本生活的制度, 也是政府調節經濟活動、保障勞動者權益、促進社會公平的重要手段和工具。
2021年蘇州最新最低工資暫未公布,以下是往年最新最低工資標準,僅供參考。
2020年蘇州最低工資標準上調最新消息是什么
《關于調整蘇州市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蘇人保〔2018〕13號)
各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蘇州工業園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市各委辦局(公司),各有關單位:
根據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調整全省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蘇人社發【2018】173號)精神,經市政府同意,從2018年8月1日起調整全省最低工資標準,F通知如下:
一、調整最低工資標準
1、調整月最低工資標準。蘇州市區、張家港市、常熟市、太倉市、昆山市均執行江蘇省一類地區月最低工資標準,由原1940元/月調整為2020元/月。
2、調整小時最低工資標準。蘇州市區、張家港市、常熟市、太倉市、昆山市均執行江蘇省一類地區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由原17元/小時調整為18.5元/小時。
3、企業支付給頂崗實習學生的實習報酬和勤工助學學生的勞動報酬按照小時計酬,并不得低于當地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
二、下列項目不作為最低工資的組成部分,用人單位應按規定另行支付
1、加班加點的工資;
2、中班、夜班、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環境、條件下的津貼;
3、勞動者按下限繳存的住房公積金;
4、法律、法規和國家規定的勞動者福利待遇等。
各地、各部門要認真做好調整最低工資標準的貫徹落實工作,切實維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各相關部門要加強督察力度,確保最低工資標準的嚴格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