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工資,指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提供了正常勞動的前提下,其雇主或用人單位支付的最低金額的勞動報酬。最低工資制度是國家層面以法律形式干預工資分配并保障低收入勞動者基本生活的制度, 也是政府調節經濟活動、保障勞動者權益、促進社會公平的重要手段和工具。
2021年常州最新最低工資暫未公布,以下是往年最新最低工資標準,僅供參考。
一、全市最低工資標準調整后的各類標準為:
(一)調整后的月最低工資標準
武進區、新北區、天寧區、鐘樓區執行省定一類標準2020元/月;溧陽市、金壇區執行省定二類標準1830元/月。
(二)調整后的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
武進區、新北區、天寧區、鐘樓區執行省定一類標準18.5元/小時;溧陽市、金壇區執行省定二類標準16.5元/小時。
企業支付給頂崗實習學生的實習報酬和勤工助學學生的勞動報酬按照小時計酬,并不得低于當地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
二、最低工資標準不包括下列內容:
(一)加班加點的工資;
(二)中班、夜班、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環境、條件下的津貼;
(三)法律、法規和國家規定的勞動者福利待遇等。
在剔除上述項目和個人按下限繳存住房公積金后,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的月工資不得低于最低工資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