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工資,指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提供了正常勞動的前提下,其雇主或用人單位支付的最低金額的勞動報酬。最低工資制度是國家層面以法律形式干預工資分配并保障低收入勞動者基本生活的制度, 也是政府調節經濟活動、保障勞動者權益、促進社會公平的重要手段和工具。
2021年湘潭最新最低工資暫未公布,以下是往年最新最低工資標準,僅供參考。
2020年湘潭市最低工資標準是多少
湘潭2020年最低工工資標準仍沿用標準:市城區全日制最低工資標準調整為1700元/月,非全日制職工工資標準17元/月。湘潭縣、湘鄉市、韶山市月最低工資標準調整為1540元/月,小時最低工資標準調整為15元/小時。
《關于湘潭市調整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
各縣(市)區、高新區、經開區、昭山示范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各有關單位:
經湘潭市人民政府同意,報湖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備案,我市城區月最低工資標準調整為1700元/月,小時最低工資標準調整為17元/小時;湘潭縣、湘鄉市、韶山市月最低工資標準調整為1540元/月,小時最低工資標準調整為15元/小時。適用時間從10月1日開始執行。
我市調整的最低工資標準包括勞動者個人應繳納的各種社會保險費。月最低工資標準適用于全日制勞動者,小時最低工資標準適用于非全日制勞動者。
湘潭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10月28日
最低工資標準的定義
最低工資標準不是指職工的基本工資,而是指包括基本工資在內的職工的全部收入。根據國家和省有關規定,最低工資標準應包括基本工資(或標準工資)、獎金以及國家和省市規定發放的物價補償性質的津(補)貼。
最低工資標準,是指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或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的前提下,用人單位依法應支付的最低勞動報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