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工資,指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提供了正常勞動的前提下,其雇主或用人單位支付的最低金額的勞動報酬。最低工資制度是國家層面以法律形式干預工資分配并保障低收入勞動者基本生活的制度,也是政府調節經濟活動、保障勞動者權益、促進社會公平的重要手段和工具。
2021年最低工資標準規定,多少錢一個月暫未公布,以下是最新執行的最低工資標準,僅供參考。
一、2020年湘潭市最低工資標準是多少
湘潭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最近發布消息,根據湖南省最低工資標準和湘潭市的經濟發展水平,湘潭2020年最低工資標準正式出臺:市城區全日制最低工資標準調整為1390元/月,與2020年相比上漲10%。
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湘潭市城區全日制最低工資標準調整為1390元/月,非全日制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13.5元/小時;湘潭縣、湘鄉市、韶山市全日制最低工資標準為1250元/月,非全日制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11.9元/小時。調整的最低工資標準包含勞動者個人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
二、最低工資標準的定義
最低工資標準不是指職工的基本工資,而是指包括基本工資在內的職工的全部收入。根據國家和省有關規定,最低工資標準應包括基本工資(或標準工資)、獎金以及國家和省市規定發放的物價補償性質的津(補)貼。
最低工資標準,是指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或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的前提下,用人單位依法應支付的最低勞動報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