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務院《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和住房城鄉建設部、財政部、人民銀行《關于健全住房公積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號)的規定,經市住房公積金管委會審議通過,現將本市住房公積金年度報告公布如下:
一、機構概況
(一)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本市住房公積金管委會有21名成員。管委會審議通過度住房公積金歸集、使用計劃執行情況,并對其他重要事項進行決策,主要包括審議通過度增值收益分配方案、個貸政策調整、利用住房公積金貸款支持保障性住房貸款項目調整、整體委托市住房保障局誠信住房置業擔保公司承擔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擔保等事項。
(二)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邯鄲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為直屬市政府管理的不以營利為目的的自收自支事業單位,主要負責全市住房公積金的歸集、管理、使用和會計核算。目前中心內設11個處(科),下設15個管理部。
二、業務運行情況
(一)繳存:本市受委托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業務的銀行共計10家,比上年新增0家。全年實繳單位6184家,實繳職工43.33萬人,繳存27.79億元,同比增長5.23%。當年新開戶單位201家,新開戶職工2.14萬人,凈增單位181家,凈增職工-0.2萬人。截至底,繳存總額195.68億元,繳存余額94.91億元,分別同比增長16.55%、-15.23%。
(二)提取:全年提取44.85億元,提取占當年繳存額的比率161.39%,比上年同期增加286.3個百分點。截至底,提取總額100.77億元,同比增長80.17%。
(三)貸款
1.個人住房貸款:本市個人住房貸款最高額度為60萬元,其中,雙職工家庭最高額度60萬元,單職工家庭最高額度40萬元。受委托辦理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業務的銀行共計7家,比上年新增0家。
全年,發放個人住房貸款0.8萬筆19.48億元,同比增長29.91%、44.3%;厥諅人住房貸款6.54億元。截至底,全市累計發放個人住房貸款5.84萬筆107.16億元,貸款余額73.55億元,同比增長15.78%、22.23%、21.37%。個人住房貸款率為77.5%,比上年同期增加23.36個百分點。
2.住房公積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設項目貸款:全年,發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設項目貸款1.7億元,應還貸款本金1.7億元,實際回收貸款本金0億元。截至底,累計發放項目貸款1.7億元,余額1.7億元。
(四)購買國債:中心未購買國債。
(五)資金存儲:截至底,全市結余資金存款21.12億元。其中,活期0.43億元,1年以內定期(含)2.33億元,1年以上定期15.13億元,協定存款3.23億元。
(六)其他:截至底,資金運用率79.29%,比上年同期增加25.16個百分點。
三、主要財務數據
(一)業務收入:全年,住房公積金業務收入共計44040.19萬元,同比減少1.31%。其中,存款利息收入16372.85萬元,委托貸款利息收入27667.34萬元。
(二)業務支出:全年,住房公積金業務支出共計10620.6萬元,同比降低58.82%。其中,繳存職工賬戶余額的利息支出8418.22萬元,歸集手續費用支出0萬元,委托貸款手續費支出1380.85萬元,其他支出821.53萬元。
(三)增值收益:全年,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33419.59萬元,同比增長77.5%。增值收益率3.15%,比上年同期增加1.35個百分點。
(四)增值收益分配:全年,提取貸款風險準備金680萬元,提取管理費用3822.42萬元,上交財政度管理費用2772.18萬元,提取城市廉租房(公共租賃住房)建設補充資金28917.17萬元,上繳財政度城市廉租房(公共租賃住房)建設補充資金16060.41萬元。截至底,貸款風險準備金余額9803.24萬元,累計上繳城市廉租房(公共租賃住房)建設補充資金72467.91萬元。
(五)管理費用支出:全年,管理費用支出2500.84萬元,同比降低31.94%。其中,人員經費750.43萬元,公用經費148.76萬元,專項經費1601.65萬元。
四、資產風險狀況
(一)個人住房貸款:截至底,逾期個人住房貸款0萬元。當年使用個人貸款風險準備金核銷0萬元,個人貸款風險準備金余額為9123.24萬元,個人貸款風險準備金余額與個人貸款余額的比率為1.24%。
(二)住房公積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設項目貸款:截至
底,逾期項目貸款0萬元。項目貸款風險準備金提取比例為貸款余額的4%。當年使用項目貸款風險準備金核銷0萬元,項目貸款風險準備金余額為680萬元,項目貸款風險準備金余額與項目貸款余額的比率為4%。
(三)歷史遺留風險資產:截至底,無歷史遺留風險資產。
五、社會經濟效益
(一)繳存業務:年末住房公積金繳存人數和繳存額增長率分別為0.4%和5.23%。繳存職工的構成情況:
按單位性質,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占48.3%,國有企業占
29.2%,城鎮集體企業占8.6%,外商投資企業占0.6%,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占12.6%,民辦非企業單位和社會團體占0.5%,其他占0.2%。
按收入水平,低收入群體占19.28%,中等收入群體占72.5%,高收入群體占8.22%。
(二)提取業務:全年提取住房公積金12.18萬筆44.85億元。提取的金額中,住房消費提取占87.56%(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67.65%,償還購房貸款本息占17.95%,租賃住房占1.96%,其他占0%);非住房消費提取占12.44%(離休和退休提取占9.19%,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并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提取占0.36%,戶口遷出本市或出境定居占0.45%,其他占2.44%)。
(三)貸款業務。
1.個人住房貸款:全年支持職工購建房84萬平方米,年末個人住房貸款市場占有率為32%,比上年同期增加1.6個百分點。通過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可節約職工購房利息支出59000萬元。
職工貸款所購住房套數中,90(含)?以下占49.8%,90-144(含)?占43.6%,144?以上占6.6%;新房占88.5%,二手房占11.5%。
貸款職工中,低收入群體占18.3%,中等收入群體占77.9%,高收入群體占3.8%。
2.住房公積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設項目貸款:本市共有住房公積金試點項目3個,貸款額度10億元。其中,公共租賃住房項目3個10億元。建筑面積共65.6萬?,可解決8527戶中低收入職工家庭的住房問題。2個試點項目貸款資金已發放1.7億元。
(四)住房貢獻率:當年個人住房貸款發放額、項目貸款發放額、住房消費提取額的總和與當年繳存額的比率為217.52%,比上年同期增加35.66個百分點。
六、其他重要事項
(一)、當年繳存基數限額及確定方法、繳存比例調整情況
1.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新參加工作的職工從參加工作的第二個月開始繳存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當月工資乘以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單位新調入的職工從調入單位發放工資之日起繳存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當月工資乘以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2.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最高不得超過市統計部門公布的上一年度全市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總額的三倍。邯鄲市統計局公布的邯鄲市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為3454元。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最高為10362元。
3.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最低不得低于上一年度勞動部門規定的職工月最低工資標準。邯鄲市市轄(含叢臺區、邯山區、復興區、峰峰礦區、經濟開發區、馬頭生態工業城)及邯鄲縣、磁縣(含漳河生態科技園區)、武安市職工最低繳存基數執行標準為1420元;成安縣、臨漳縣、永年縣、曲周縣、雞澤縣、邱縣、肥鄉縣、涉縣職工最低繳存基數執行標準為1310元;魏縣、大名縣、廣平縣、館陶縣職工最低繳存基數執行標準為1210元。
4、單位和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職工工資的5%。單位繳存比例最高可以提高到職工工資的15%,個人繳存比例可以提高到職工工資的10%。
(二)、當年住房公積金存貸款利率調整及執行情況
以來,中國人民銀行多次下調金融機構存貸款基準利率和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截止末,最近一次利率下調是10月24日,五年期以下(含五年)貸款利率下調為2.75%;五年期以上貸款利率下調為3.25%。10月24日起新增貸款執行新貸款利率,存量貸款自2006年1月1日起按新貸款利率執行。
(三)、當年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最高貸款額度調整情況
根據國家關于提高住房公積金使用效率的政策措施,我中心于4月13日專門提請召開住房公積金管委會,審議通過了關于調整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的決議,并于4月29日正式發布實施,其中就貸款最高額度做出如下調整:
購買主城區普通商品房,夫妻雙方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家庭,最高貸款額度由原來的40萬元提高到60萬元;單方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家庭,最高貸款額度由原來的30萬元提高到40萬元。各縣(市、區)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根據當地房價水平,在原有基礎上提高10萬元。
(四)、當年發放異地貸款和貼息貸款情況
1、我中心從2009年11月就開展了省內異地貸款工作。到4月,根據國家相關政策規定,進一步擴大了異地貸款范圍,由原來在全省范圍內開展的異地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擴大到全國范圍,只要職工繳存住房公積金滿6個月,在邯鄲市購買住房,都具備在我市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資格。全市共計發放異地貸款1829戶、40260.5萬元。
2、截止末,我市尚沒有開展貼息貸款業務。
(五)、當年住房公積金政策調整及執行情況
1、歸集繳存業務政策調整情況
對住房公積金繳存范圍作了補充。根據《外國人在中國永久居留享有相關待遇的辦法》,補充了“持有中國《外國人永久居留證》且在邯鄲市行政區域內工作的外籍人員,可以按照住房公積金管理的有關規定繳存住房公積金,和中國公民享有相同權利,承擔相同義務”。
新修訂的《邯鄲市住房公積金歸集管理辦法》刪除了“初始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的縣(市)可適當低于最低繳存比例5%”的規定,明確要求“單位和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職工工資的5%”。
2、提取業務政策調整情況
一是租住商品房的無房繳存職工及配偶,每年可以提取一次住房公積金用于繳納房租,工作單位在市主城區的,租金按每月1000元計算,工作單位在縣(市、區)的,租金按每月600元計算。(單身職工提取額度減半執行)。
本人及配偶因其他住房消費已提取住房公積金的,不再以租房條件提取住房公積金。
二是共同生活的未婚子女購買普通自住住房可以提取父母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
三是自度起,繳存職工可提取住房公積金用于支付上一年度一套普通自住住房物業費。本人及配偶每年可提取一次,雙方提取額合計不超過一年所支付的物業費總額,最高提取額為3000元;
四是5月1日之后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已繳納購買自住住房首付款的職工,可提取購房合同簽訂當月之前(含當月)的住房公積金存儲余額(提取到百位)。職工本人及配偶提取住房公積金的合計金額不超過已支付的房款總額。
五是職工調離本市的,并且調入單位未在邯鄲市建立住房公積金賬戶的,可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積金儲存余額。
六是職工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并且未在邯鄲市其他單位建立住房公積金賬戶的,可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積金儲存余額。
3、貸款業務政策調整情況
4月我市召開住房公積金管委會,審議通過了關于調整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的決議,并發布實施,新政策內容包括:
1、提高貸款比例。首套住房的住房公積金貸款比例由原來的70%提高到總房款的80%;二套房住房公積金貸款比例由原來的50%提高到總房款的60%。
2、增加貸款額度。購買主城區普通商品房,夫妻雙方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家庭,最高貸款額度由原來的40萬元提高到60萬元;單方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家庭,最高貸款額度由原來的30萬元提高到40萬元。各縣(市、區)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根據當地房價水平,在原有基礎上提高10萬元。
3、鼓勵“商轉公”貸款業務。具備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資格的職工可將原來商業住房貸款轉為住房公積金貸款。
4、拓寬貸款范圍。由原來在全省范圍內開展的異地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擴大到全國范圍,只要符合住房公積金貸款條件的,都可使用住房公積金在我市貸款買房。
(六)、當年服務改進情況,包括綜合服務平臺和其他網絡載體建設服務情況
隨著中心業務種類日趨豐富,服務要求不斷提高,,中心充分利用“互聯網+”技術,先后建立了中心網站、12329熱線服務平臺、短信服務平臺、網上營業廳、自助查詢服務終端等服務平臺,并與邯鄲市市民網聯網開展網上預約服務,通過以上服務平臺,提升了中心管理和服務水平,為繳存單位和繳存職工提供更加便捷、高效、安全的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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