貸款額度=借款申請人公積金繳存余額×10×繳存時間系數×風險防控系數,兩人及以上借款申請人在上述公式中分別獨立計算其貸款額度后再合并加總。關于欽州公積金貸款額度計算公式的問題,具體和小編一起來看看吧,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貸款額度=借款申請人公積金繳存余額×10×繳存時間系數×風險防控系數,兩人及以上借款申請人在上述公式中分別獨立計算其貸款額度后再合并加總。繳存時間系數按借款申請人連續正常繳存公積金的時間確定:當連續正常繳存時間介于6個月和23個月時,繳存時間系數為0.8;當連續正常繳存時間介于24個月和35個月時,繳存時間系數為1;當連續正常繳存時間介于36個月和59個月的,繳存時間系數為1.2;當連續正常繳存時間為60個月及以上的,繳存時間系數為1.5。
各住房公積金繳存單位、繳存人: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自治區黨委、政府的決策部署,更好地滿足繳存人合理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結合我市實際,現將進一步優化調整部分住房公積金政策事宜通知如下:
一、優化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
(一)優化欽州市行政區域范圍內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套數認定標準
1.住房公積金貸款套數認定
(1)繳存人家庭在當地名下無住房,且全國范圍內無住房公積金貸款記錄的,購房申請貸款時認定為首套住房公積金貸款;
(2)繳存人家庭在當地名下無住房,且全國范圍內有一次已結清住房公積金貸款記錄的,再次購房申請貸款時認定為第二套住房公積金貸款;
(3)繳存人家庭在當地名下有一套住房,且全國范圍內無住房公積金貸款記錄的,再次購房申請貸款時認定為第二套住房公積金貸款;
(4)繳存人家庭在當地名下有一套住房,且全國范圍內有一次已結清住房公積金貸款記錄的,再次購房申請貸款時認定為第二套住房公積金貸款;
(5)繳存人家庭在當地名下有兩套及以上住房,或全國范圍內有兩次住房公積金貸款記錄的,再次購房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不予貸款。
2.特別說明
(1)“當地”是指購房所在地,以欽州市本級(市中心城區、欽南區、欽北區及所轄鄉鎮,以及自貿區欽州港片區)、靈山縣、浦北縣分別界定。
(2)繳存人家庭住房套數由當地不動產登記部門出具查詢結果或認定證明。單身的,出具本人住房記錄證明;已婚的,出具本人和配偶的住房記錄證明。
(3)繳存人家庭住房公積金貸款次數由欽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以下簡稱市公積金管理中心)通過全國住房公積金監管服務平臺查詢認定。共同借款人、共有產權人作為住房公積金貸款參與人,一并核查住房公積金貸款記錄。
(二)調整住房公積金貸款購房首期付款比例
繳存人家庭購買一手商品住房,屬于首套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首期付款比例不低于20%;屬于第二套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首期付款比例不低于30%。繳存人家庭購買二手商品住房,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首期付款比例不低于40%。同時,自2023年10月1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期間,暫停實施《欽州市住房公積金資金流動性風險應急防控方案》。
二、調整住房公積金提取政策
(一)取消購買、建造住房及償還住房貸款本息提取的住房套數限制
1.自2023年10月1日起,繳存人及其直系親屬(配偶、父母、子女)在欽州市行政區域內新購買、建造住房,符合提取條件的,取消購買、建造住房提取住房公積金的住房套數限制;
2.自2023年10月1日起,繳存人及其配偶在欽州市行政區域內新辦理個人住房貸款,符合提取條件的,取消償還住房貸款本息提取住房公積金的住房套數限制。
(二)支持繳存人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購買新建預售商品住房首付款
自政策發布之日起至2024年3月31日期間,市公積金管理中心繳存人在欽州市行政區域范圍內購買新建預售商品住房且符合住房公積金提取條件的,可申請提取本人及直系親屬(包括配偶、父母、子女)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住房公積金,并委托市公積金管理中心將提取款項轉入房地產開發企業預售資金監管賬戶用于支付首付款。具體辦理材料和辦理流程等要求按照附件《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購買新建預售商品住房首付款辦理規程》執行。
(三)簡化租房提取手續,提高提取頻次
租房提取住房公積金時無需繳存人提供欽州市行政區域內《欽州市不動產登記信息自助查詢結果》證明材料,由繳存人授權市公積金管理中心查詢核實。租房提取可線上線下辦理,在不超出標準上限額度情況下,繳存人可按月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提取頻次由繳存人自行確定。
三、修訂《欽州市個人自愿繳存住房公積金實施辦法》部分條款
將第七條繳存基數修改為:由自愿繳存人員根據本人實際情況自主申報,但不能低于欽州市現行的最低工資標準。
將第十七條修改為:自愿繳存人員符合本市住房公積金提取規定的使用條件,可申請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積金賬戶的余額。自愿繳存人員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或繳存住房公積金滿半年(6個月)以上的,可以辦理銷戶提取。但已辦理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且尚未結清的,須在貸款本息全部結清后,方可辦理銷戶提取。
四、本通知自發布之日起執行,由欽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負責解釋;此前規定與本通知不一致的,按本通知執行。
公積金貸款額度視情況而定,具體情況如下:
1、使用住房公積金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貸款最高限額為40萬元;同時使用配偶住房公積金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貸款最高限額為60萬元;
2、使用住房公積金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貸款時正常繳納補充住房公積金的,貸款最高限額為50萬元;
3、如果使用配偶住房公積金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并且或其配偶在申請貸款時正常繳納補充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限額為7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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