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走有限公司新設合并的程序?首先,應該明確有限公司新設合并的條件;其次是應該準備好辦理新設合并所需要的材料,包括各合并公司訂立的合并協議;各合并公司債務清償或者債務擔保情況的說明;登報樣本;新設有限公司的章程等文件。最后是進行新設合并的辦理,包括新設公司申請名稱預先核準;核準后由相關部門發《企業登記受理通知書》。
有限公司新設合并的條件
1、合并各方解散,設立一個新的有限公司;
2、各合并公司至少在報紙上登載合并公告三次,且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已滿90天;
3、各合并公司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
4、各合并公司清償債務或者提供相應的擔保;
5、各合并公司訂立合并協議;
6、新設立的有限公司申請名稱預先核準,并取得《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
辦理新設合并需提交的文件
1、新設有限公司設立登記需提交以下文件:
(1)各合并公司訂立的合并協議;
(2)各合并公司債務清償或者債務擔保情況的說明;
(3)登報;
(4)新設有限公司的章程;
(5)具有法定資格的驗資機構出具的驗資證明;
(6)新設有限公司股東的法人資格證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證明;
(7)載明新設有限公司董事、監事、經理的姓名、住所的文件以及有關委派、選舉或者聘用的證明;
(8)新設有限公司任職文件和身份證明;
(9)新設有限公司《企業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
(10)新設有限公司的住所證明;
(11)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設立有限公司或公司經營范圍必須報經審批的,還應當提交有關的批準文件。
2、登記需提交的文件:
(1)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公司注銷登記申請書》;
(2)各合并公司股東會關于新設合并而注銷公司的決議;
(3)各合并公司訂立的合并協議;
(4)各合并公司自作出合并決議之日起30日內在報紙上登載合并公告至少三次的證明;
(5)各合并公司債務清償或者債務擔保情況的說明;
(6)公司《企業法人》正、副本原件。
辦理新設登記的法定程序
1、新設公司申請名稱預先核準;
2、公司備齊文件后,由公司指定的代表或者委托的代理人憑有關代理證明向登記機關申請,登記機關受理后發給《企業登記受理通知書》;
3、領照人憑《企業登記受理通知書》及身份證到登記機關繳交登記費,領取《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者領取《企業登記駁回通知書》
收費標準
1、設立登記費按計算,1000萬元以內部分按0.8‰收費,1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內部分按0.4‰收費,1億元以上部分不再收費。
2、營業執照副本工本費每個10元。
需要多久辦理:5個工作日
辦理公司新設合并的法律依據:《公司登記管理條例》
辦理公司新設合并的部門:市工商局注冊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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