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吉林市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工作已經圓滿完成,吉林市企退人員人均月增加養老金162.69元,養老金增資部分將與4月份按新標準調整的養老金同時發放到退休職工手中。
吉林市根據省人社廳、省財政廳聯合下發的通知,目前企業退休、退職人員養老金增加調整工作已全部完成。這是吉林市企業退休人員連續第十年漲工資。從1月1日起,12月31日前已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并按規定辦理退休、退職手續且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企業退休、退職人員。
此次調整仍然采取普遍調整和適當傾斜相結合的方式。普通調整:一是每人每月增加65元。二是按照繳費年限分段確定調整標準,累加計算調整數額。繳費年限25年以下(含25年)部分;26年至30年(含30年)部分;31年至35年(含35年)部分;36年以上(含36年)部分。分別按每滿1年每月增加2.5元、3元、3.5元、4元的標準增加養老金。可見今年的調整體現了繳費年限越長,養老金提高得越多。其中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特殊工種折算年限,累計繳費月數每滿12個月算1年,多余不足1年部分按1年計算。
工傷退休人員按繳費年限調整部分不足37.5元的,按37.5元計算。按照“五七家屬工”政策參加基本養老保險人員,不參與繳費年限調整。
在普遍調整基礎上,對繳費年限長、年齡大的退休人員進行了明顯傾斜。一是高齡退休人員。截至12月31日,年齡為70周歲~74周歲,75周歲~79周歲,80周歲及以上的的退休人員每月分別再增加60元、70元、80元。
二是艱苦邊遠地區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5元。
三是企業退休軍轉干部。按上述標準調整后,基本養老金仍達不到調整后(所在市、縣,省直管統籌單位為省)企業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水平的,補足到當地企業退休人員月人均養老金水平。
此次調整全市有28.15萬名退休人員受益,人均月增加養老金162.69元,全市企業退休人員月人均養老金水平達到1813.84元,高于全省平均水平。企業退休人員4月份的養老金將連同調整補發的養老金一并發放到位。
下面跟小編一起來回顧一下吉林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漲工資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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