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單位改革
事業編制,這就是一個鐵飯碗,養了很多人,養了很多家庭。可是,這種方式也引來不少人質疑。有人建議取消事業編制,在工資方面進行改革,這樣有利于事業單位人員更加拼搏。那么,你是否支持取消事業單位編制呢?國家會否對這方面進行改革呢?
近來,有關中科院人事制度改革出現了很多討論和傳言。網絡上甚至有傳言稱,中科院要取消科研人員的事業編制,全部采用聘任制,引起了不少基層的青年科研人員擔心。隨后,相關部門正式表示:中科院的改革不包括取消事業編制,國家正在進行事業單位改革,中科院相關人事制度未來會與國家相關政策銜接。
雖然不會全面取消事業編制,但事業單位改革是必須的。有消息稱,2020年將會迎來事業單位改革潮。其中,事業單位改革如何分類一直都是大家關注的重點,因為這關系到事業編制和待遇的問題。從已經試行改革政策的地區實行情況來看,事業單位將按照以下方式改革:
一、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改為企業。因為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事業單位收入來源完全靠自己,和現在的企業沒多大差別,所以,將來他們會被歸入企業進行管理,同時也將失去事業單位編制。從事公益服務的改為公益類事業單位,包含公益一類和公益二類。
二、承擔行政決策、行政執行、行政監督職能的事業單位劃入行政類。這部分事業單位因為工作性質和公務員有很多相同的地方,所以將會被取消事業編制,直接按照公務員辦法進行管理。
事業單位編制,首當其沖的就是早前頒布的條例,明確將收回部分事業單位編制,改成聘任制,但依舊保留事業單位屬性,此項改革措施將于2020年全面完成,涉及到的事業單位職工有以下三類。
第一類:高校教師以及公立醫院
作為文件中最先被點名以及被改革的一類人,其實再去年,我國就有多個省份開始實施,像山東省率先收回5000個事業編,簽訂聘任合同,不過雖取消編制,但是保留事業單位屬性,待遇跟以前并無區別。
第二類:事業單位工勤崗
在事業單位中一般承擔簡單技能操作、后勤保障等工作,事業單位改革后,為了節約成本精簡編制,這類工勤崗工種將會統一外包出去,遵循“只出不進”原則,老員工,放寬心,并無變化哦!
第三類:承擔行政職能以及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事業單位員工
先說一下對于承擔行政職能的職工,對于他們也是會相應核減編制,一部分失去編,不過有少部分優秀的員工可以通過考核轉行政編。對于生產經營活動的職工,在2020年前,將全面實行轉企工作,收回編制,目前已經在實施中了,有很多以盈利為目的掛著事業單位名目的已經逐步退出事業單位序列。
這類人很幸運可轉公務員
前面其實稍微也有提到,就是第三類中對于事業單位中承擔行政職能的,《關于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的決定》提出“不再設立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也就是說這類將被取消,原在職的事業單位職工可能會被重新分配調配到其他部門,少部分可以轉為公務員,因為也只有公務員行政編才更適合運用行政職權,所以,你們明白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