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21世紀經濟報道,按照中央部署,機關事業單位的養老改革方案編制已經啟動,并就政策制定召集了幾輪討論。逐步建立職業年金,維持目前機關事業單位人員退休后的養老金替代率,目前仍處于政策討論層面。
按照仍處于探討階段的改革原則,改革后機關事業單位人員的退休金將由基本養老金和職業年金兩部分構成,后者將保證機關事業單位的養老金待遇不會降低。
而“雙軌制”之所以遭受非議,原因就在于不同的制度設計拉大了企業與機關事業單位的養老待遇水平,企業職工退休后領到的養老金遠低于退休前的收入。
業內人士認為,由于設立企業年金審批嚴格,在繳費、領取環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此外,還要向年金管理人繳納管理費,企業建立年金的積極性并不高。目前建立企業年金賬戶的職工為2056萬人,累計的基金為6035億元,平均每人累計養老金額不足3萬元。
不過,一直被業界視為“雞肋”的企業年金,已經引起了決策層的關注。
去年年底,財政部、人社部和國稅總局聯合下發通知,自起,實施企業年金、職業年金個人所得稅遞延納稅優惠政策,即允許企業年金個人繳費和企業繳費部分,在規定范圍可免征個人所得稅,在退休領取時按工資薪金收入繳納個稅,實現了個稅遞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