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25日發布消息,明確海關總署、質檢總局已通知實施,對跨境電商新政中規定的有關監管要求給予一年的過渡期,旨在支持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稅收政策平穩過渡,促進我國跨境電子商務健康發展。
財政部關稅司當晚確認,經國務院批準,對《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商品清單》(含第二批)中規定的有關監管要求給予一年的過渡期,海關總署、質檢總局日前已通知實施。
該司負責人指出,自2012年以來,天津、上海、杭州、寧波、鄭州、廣州、深圳、重慶、福州、平潭等10個試點城市開展了網購保稅進口和直購進口業務,其他部分城市也開展了直購進口業務。最新實施的《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商品清單》中規定,網購保稅商品“一線”進區時需按貨物驗核通關單,并對化妝品、嬰幼兒配方奶粉、保健食品等商品提出了首次進口許可批件、注冊或備案要求。
這位負責人表示,為使跨境電子商務企業逐步適應監管要求,此次對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設置了過渡期,在2017年5月11日前(含5月11日),對上述10個試點城市經營的網購保稅商品“一線”進區時暫不驗核通關單,暫不執行化妝品、嬰幼兒配方奶粉、醫療器械、特殊食品(包括保健食品、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等)的首次進口許可批件、注冊或備案要求;對所有地區的直購模式也暫不執行上述商品的首次進口許可批件、注冊或備案要求。
該負責人表示,這一過渡期監管措施將有利于支持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稅收政策平穩過渡,有利于探索適應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發展特點的監管模式,有利于引導企業積極適應規范的監管要求,促進我國跨境電子商務健康發展。
該負責人同時強調,《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商品清單》范圍內的跨境電商零售進口商品,繼續按照今年發布的《財政部海關總署稅務總局關于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稅收政策的通知》規定征稅。
跨境電商“通關單”政策確定暫緩一年推行
5月25日下午消息,海關總署昨日發布了關于執行跨境電商電子商務零售進口新的監管要求通知,通知稱“過渡期間,在試點城市繼續按稅收新政實施前的監管要求進行監管”。
根據新浪科技拿到的通知顯示,明確將在上海、杭州、寧波等十個試點城市暫停實施新政關于一線進區時要提供通關單的要求,稅率調整和正面清單的相關規定維持不變。
對于《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商品清單》備注中關于化妝品、嬰幼兒配方奶粉、醫療器械、特殊食品(包括保健食品、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等)的首次進口許可證、注冊或備案要求,暫不執行。根據通知,這一措施的有效期是到2017年5月11日。
一個月前,財政部、海關總署、國家稅務總局聯合發布《關于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稅收政策的通知》,至此,跨境電商零售進口商品不再按“物品”征收行郵稅,而是按“貨物”征收關稅、增值稅、消費稅等,行郵稅稅率也同步調整。同時,財政部在官方網站上掛出了《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商品清單》(正面清單)。這一批正面清單包括了1142個8位稅號商品,涵蓋了部分食品飲料、服裝鞋帽、家用電器以及部分化妝品、紙尿褲、兒童玩具、保溫杯等商品,但包括液態奶、生鮮、保健品等在內的多款熱銷產品未含在內。
然而,新政實施一個多月以來,不斷有跨境電商企業反映,稅率大幅增加、訂單量急劇縮水的同時,大量以保稅模式進口的跨境電商企業,面臨斷貨空倉的尷尬局面。有媒體報道稱,新政沖擊波下,一周內鄭州、深圳、寧波等跨境電商綜合試驗區進口單量分別比新政前下降70%、61%、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