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務院辦公廳13日公布的《國務院立法工作計劃》(以下簡稱《計劃》),力爭年內完成的立法項目共有6項37件。其中包括制定上市公司監督管理條例。
《計劃》明確,今年需要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的法律修訂草案和需要制定、修訂的行政法規共有7件。這7件分別為:審議計量法修訂草案、制定上市公司監督管理條例、制定融資擔保公司管理條例、修訂。工程建設項目招標范圍和規模標準規定、修訂專利代理條例、修訂海關稽查條例、制定締結條約程序法實施條例。
根據《計劃》,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強和創新社會治理需要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的法律修訂草案和需要制定、修訂的行政法規共有11件。
這11件立法包括:提請審議海上交通安全法修訂草案、制定全國社會保障基金條例、制定殘疾預防和殘疾人康復條例、修訂殘疾人教育條例、制定城鎮住房保障條例、制定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條例、制定公共場所控制吸煙條例、制定人類遺傳資源管理條例、修訂中國公民收養子女登記辦法、修訂宗教事務條例、修訂城市民族工作條例。
《計劃》指出,堅持物質文明精神文明并重,促進文化發展需要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的法律草案和需要修訂的行政法規共有兩件。主要是:提請審議公共圖書館法草案、修訂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
《計劃》要求,著力改善生態環境,節約能源資源需要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的法律草案、法律修訂草案和需要制定、修訂的行政法規共有7件。具體為:提請審議環境保護稅法草案、審議水污染防治法修訂草案、審議海洋環境保護法修訂草案、修訂海洋石油勘探開發環境保護管理條例、修訂農藥管理條例、修訂報廢汽車回收管理辦法、制定農田水利條例。
根據《計劃》,實施國家安全戰略,維護國家安全需要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的法律草案、法律修訂草案和需要制定、修訂的行政法規共有5件。具體為:提請審議國防交通法草案、審議現役軍官法修訂草案、審議測繪法修訂草案、制定反間諜法實施細則、修訂無線電管理條例。
此外,《計劃》還透露,將修訂預算法實施條例和制定統計法實施條例。
【閱讀延伸】國務院立法計劃圈定上市公司監管條例年內完成
4月13日國務院立法工作計劃出爐,其中,涉及多項資本市場的立法內容,包括了上市公司監督管理條例、私募投資基金管理暫行條例以及證券法修訂等。
按照立法計劃,由證監會起草的私募投資基金管理暫行條例是需“抓緊辦理,盡快完成起草和審查的任務”;由證監會起草的上市公司監督管理條例是力爭年內完成的項目,旨在規范上市公司和各相關方行為,保護投資者和上市公司合法權益。國務院還將配合全國人大常委會繼續審議證券法(修訂)等法案。
此外,稅收征收管理法(修訂)、企業投資項目核準和備案管理條例、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修訂)、企業投資項目核準和備案管理條例等納入到了全面深化改革急需的立法項目。銀監會起草的旨在加強對融資擔保公司的監督管理,規范融資擔保行為,促進融資擔保行業健康發展的融資擔保公司管理條例;社;饡⒇斦、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起草的旨在規范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的管理運營,加強對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的監督,在保證安全的前提下實現保值增值的全國社會保障基金條例為力爭年內完成的項目。同時,預備立法項目包括發展規劃法、煙葉稅法、保險法(修訂)、非存款類放貸組織條例、現金管理暫行條例、商業銀行破產風險處置條例、信托公司條例等。研究項目有中國人民銀行法(修訂)、銀行業監督管理法(修訂)、商業銀行法(修訂)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