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4日,湖北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聯合下發《湖北省公務用車制度改革總體方案》,這意味著我省公車改革進入實施階段。以下是由大學高考網小編www.lu100.cc為您整理推薦的《湖北車改方案》正文,歡迎參考閱讀。
改革將取消一般公務用車,保留必要的機要通信、應急、特種專業技術用車和符合規定的一線執法執勤崗位車輛及其他車輛。
改革后,參改的廳局級及以下工作人員將發放公務交通補貼,自行選擇公務出行方式,行政區域內公務出行不再報銷公務交通費用,超出公務交通補貼范圍的公務出行按差旅費規定執行。
省級黨政機關公務交通補貼標準按廳局級、縣處級、鄉科級和科員及以下分4檔,分別為1690元/月、1040元/月、650元/月、450元/月。各市(州、直管市、林區)根據本地區財政狀況、節支目標等確定補貼層級和標準,但不得高于中央對應層級補貼標準的130%(廳局級1690元/月、縣處級1040元/月、鄉科級650元/月)
參改機構包括全省各級黨政機關(包括黨委、人大、政府、政協、審判、檢察機關,各民主黨派和工商聯,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人民團體、群眾團體、事業單位),垂直管理系統系統駐地方單位公務公車制度改革按照屬地化原則,與駐在地公務用車制度改革同步推進。
車改將涉及全省在編在崗的廳局級及以下工作人員(含機關行政編制工勤人員),離退休干部服務機構車輛納入改革范圍,離退休干部用車暫按現行辦法提供保障。取消的公務用車,將采取公開拍賣的方式處置。改革后,全省公車數量將壓縮51%。此外,我省已出臺辦法妥善安置司勤人員。
根據方案,我省力爭于8月前基本完成省級黨政機關公車改革,年底前基本完成市、縣、鄉級公車改革,適時啟動其他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和國有金融企業公車改革,用兩年左右時間全面完成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