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公車改革最新消息,湖北公車改革方案解讀
湖北公車改革方案出爐車補最高每月1690元
備受關注的湖北公車改革大幕正式拉開。7月24日,召開的全省公務用車制度改革工作電視電話會上,湖北省公務用車制度改革總體方案和省級黨政機關公務用車改革實施方案一同公布。方案決定,廳局級及以下工作人員取消一般公務用車。車改后,省級黨政機關廳局級每月可補貼1690元每月,科員及以下工作人員每月可補貼450元。
按照車改方案,全省各級黨政機關都將納入車改范圍,人員范圍為在編在崗的廳局級及以下工作人員(含機關行政編制工勤人員)。離退休干部服務機構車輛也納入改革范圍,取消一般公務用車,保留必要的機要通信、應急、特種專業技術用車和符合規定的一線執法執勤崗位車輛及其他車輛。
中央公車改革方案明確,中央和國家機關車改補貼標準是司局級每人每月1300元,處級每人每月800元,科級及以下每人每月500元,地方補貼標準不得高于上述標準的130%。比照中央規定,我省省級黨政機關車補分為廳局級、縣處級、鄉科級、科員級及以下4檔。補貼標準為廳局級1690元每月,縣處級1040元每月,鄉科級650元每月,科員及以下450元每月。
方案明確,同一市(州、直管市、林區)原則上實行統一的補貼標準。各市(州、直管市、林區)、縣(市、區)應合理確定公務交通補貼標準。公務交通補貼標準不得高于中央對應層級補貼標準的130%(廳局級1690元/月、縣處級1040元/月、鄉科級650元/月)。少數民族自治地區和邊遠地區公務交通補貼標準不得高于中央對應層級補貼標準的150%(廳局級1950元/月、縣處級1200元/月、鄉科級750元/月)。
按照全省公車改革時間表。8月前基本完成省級黨政機關公務用車制度改革,年底前基本完成市(州、直管市、林區)、縣(市、區)、鄉(鎮、街道辦)級公務用車制度改革。全省其他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和國有金融企業公務用車制度改革將適時啟動。省公車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介紹,2年左右時間全面完成公務用車制度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