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制度和機制
完善公務員工資制度,就要配合建立職務與職級并行的制度,建立健全相應的工資待遇標準,創造一個當官不當官都能夠按有關程序和要求分別晉升職級的雙通道制度,讓那些雖未當官但承擔任務重、個人能力強、所做貢獻多的一般公務員,也能夠與當官的一樣晉升職級,領取與同職級當官者差不多的工資。
比如,如何合理安排與各級職務相對應的職級,同時如何合理安排與職級相匹配的工資標準區間,將是完善公務員工資制度的重要內容之一。目前,這項改革已經由中央深改組明確,可以預想,在經過試點后,將被逐步推開。
公務員工資制度改革的另一任務,就是要建立健全工資運行機制,包括調查比較機制、決定機制和正常調整機制以及宏觀調控機制。其中,調查比較機制就是《公務員法》規定的對“企業相當人員”的“工資水平調查比較”,將其“結果作為調整公務員工資水平的依據”的機制。這里,“企業相當人員”應該界定為“企業管理人員”,因為兩支隊伍的工作性質、特點是基本相同的,具有可比性,國際上也基本是采取與企業管理人員工資水平橫向比較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