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曉義]國務院《決定》第六條中明確規定:“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單獨建賬,與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基金分別管理使用”。之所以這樣規定,就是考慮到你提出的這個問題,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之后,基本制度模式和基本規則是和企業統一、一致的,這樣就實現了規則公平、制度公平。但是基金單獨統籌,不和企業的養老保險基金混用。之所以這樣規定,一方面是考慮到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繳費、工資的供款渠道是明確的,主要是財政資金的供給,所以各級財政還是要負重要的責任。2015-01-1910:41:29
[胡曉義]另一方面,是考慮到機關事業單位的扶養比也就是在職職工和退休人員的比例比企業高,現在企業的參保人員和退休人員的比例關系大致是3:1,而事業單位就高得多,我印象中大概是2.5:1,而機關更高大概是2:1?紤]到撫養比的不平衡,更不應該和企業的養老保險基金混用,還是要堅持以財政供款為主的資金渠道。所以落實國務院《決定》關于“單獨建賬,基金分別管理使用”,就不會出現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之后“吃”企業結存基金的情況,因此,大家不必有這種擔心。2015-01-1910:42:16
[新華社記者]我們注意到政策出臺后網上很多專家的解讀,主要集中在兩個方面:一是養老金并軌后公務員過去工作年限將視同繳費年限,專家認為財政短期內將承受巨大變化。請問胡部長,這么多錢將怎么籌措?如何緩解財政壓力?另外,公務員養老保險并入社保之后,整個養老基金盤子越來越大,一直存在著保值增值的投資運營壓力,在未來養老基金盤子更大的情況下,養老基金投資運營有什么新舉措?2015-01-1910:44:07
[胡曉義]正像你講的,機關事業單位現在在職職工3000多萬人,退休人員1500多萬。改革后,既要為在職職工養老保險繳費籌資,又要保證已經退休人員的基本生活,資金的需求量確實很大。這個問題怎么解決?實際通過多年改革已經摸索了可行的路徑,就是把集中的問題分散來處理,用時間的推移來逐步解決這個問題。如果要同時籌措1500多萬人的養老保險基金,還要籌措單位繳費、個人繳費,都積累起來,顯然這兩塊相加,負擔非常重。實際上,現在養老保險的基本制度模式是現收現付,部分積累,主要是代際贍養的模式,工作的一代繳費來供養已經退休的一代。所以實際上不完全是看上去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