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人口流動非常大,異地就醫是很多人都會遇到的問題。比如說,老人隨子女遷到大城市、單位常駐外地工作、患重病去外地治療等,如果沒有當地社保,看病可能要花費不少錢。那么異地醫療保險有哪些政策呢,異地醫療保險報銷比例多少呢?本文小編為你解答關于營口醫療保險異地報銷的相關政策、營口醫保異地報銷的比例多少錢等知識。
一、對于參保人患有我市醫院不能診治的疾病需要異地轉診住院的,由參保人申請、市直及各縣區中心醫院出具轉診手續,可辦理異地轉診住院(起付線1000元,報銷比例:退休人員85%,在職職工80%,城鄉居民65%)。
二、對于參保人患病后雖然不符合異地轉診條件,但有意愿去異地住院治療,持相關診斷證明到醫保中心(含分中心)登記備案后,可辦理異地登記住院(起付線1500元,報銷比例:退休人員55%,在職職工50%,城鄉居民45%。需要說明的是省外就醫住院報銷比例較省內降低10%)。
三、對于遷往異地居住、投奔兒女或異地購房、派出工作的符合異地轉診住院條件的參保人,可按規定辦理異地居住住院(起付線1000元,報銷比例:退休人員85%,在職職工80%,城鄉居民65%)。
四、對于參保人員外出探親、旅游或準假外出期間在異地突發危、急、重病符合急診住院條件的,可按規定辦理異地急診住院(起付線1000元,報銷比例:退休人員85%,在職職工80%,城鄉居民65%)。
新《轉診辦法》還規定即使不辦理任何手續只要轉往省內外三級以上醫保定點醫療機構住院治療也給予參保人20%的報銷政策
另外,市醫保局已建立統一的醫保服務熱線和便民的服務機制。本地就醫人員可以在醫院端一次性辦理相關業務;異地就醫人員和可以通過APP、微信等方式網絡辦理業務;異地備案在醫保中心獨立窗口辦理業務。
據介紹,新《轉診辦法》實現了各類醫保轉診轉院標準統一、定點機構統一和辦理流程統一,有效破解了異地就醫即時報銷難的問題。特別是新《轉診辦法》增加了登記轉外住院條款,允許參保人在不通過醫保定點醫院轉診的情況下,由個人申請,經醫保經辦機構登記后轉往市外醫保定點醫院,并按一定的報銷比例方式結算,填補了以往未經正常轉診,費用“零”報銷的空白。新《轉診辦法》既解決百姓的“轉診難”問題,也促進了我市衛生事業的健康發展,是市委、市政府推出的一項重大惠民舉措。
能報銷的范圍如下:
1、慢性腎功能衰竭門診透析;
2、列入醫療保險支付范圍的器官移植后門診用抗排斥藥;
3、惡性腫瘤門診化療、介入治療、放療或核素治療;
4、血友病?崎T診治療;
5、再生障礙性貧血專科門診治療;
6、地中海貧血專科門診治療;
7、顱內良性腫瘤?崎T診治療;
8、其他大病等。
不能報銷的范圍如下:
1、未經批準在非定點醫院就診的(緊急搶救除外);
2、患職業病、因工負傷或者工傷舊病復發的;
3、因交通事故造成傷害的;
4、因本人違法造成傷害的;
5、因責任事故造成食物中毒的;
6、因自殺導致治療的;
7、因醫療事故造成傷害的;
8、按國家和本市規定醫療費用應當自理的。
營口醫療保險報銷比例
城鎮居民
住院醫療費用報銷:
報銷比例:
在職本地就醫三級醫院報銷比例82%,在職本地就醫二級醫院報銷比例82%,在職本地就醫一級醫院報銷比例92%;
在職轉外住院:報銷比例80%,急診報銷80%;
退休本地就醫三級醫院報銷比例87%,在職本地就醫二級醫院報銷比例92%,在職本地就醫一級醫院報銷比例97%;
退休外住院:85%。
門診醫療費用報銷:
起付標準:50元;
報銷比例:門診就醫起付標準以上、最高支付限額以下的醫療費,門診統籌基金按40%支付。
城鎮職工
住院醫療費用報銷:
起付標準:參保人員年度內初次住院,一級以下醫療機構起付標準為400元;二級醫療機構起付標準為500元;三級醫療機構起付標準為700元。精神病、肺結核、傳染性肝炎住院不設起付標準。
住院次數起付標準:參保職工年度內二次或二次以上住院,起付標準按醫療機構等級減半。
其他起付標準:經批準轉往外地醫療機構住院治療的起付標準為1000元,異地急診住院起付標準為700元。
報銷比例:
在職員工:一級及其以下醫療機構住院的,個人負擔比例為8%;在二級醫療機構住院的,個人負擔比例為13%;在三級醫療機構住院的,個人負擔比例為18%;
退休員工:一級及其以下醫療機構住院的,個人負擔比例為3%;在二級醫療機構住院的,個人負擔比例為8%;在三級醫療機構住院的,個人負擔比例為13%。
其他比例:轉往外地就醫的,負擔比例為20%;異地急診住院的負擔比例為20%。
門診醫療費用報銷:
起付標準:不設起付標準;
報銷比例:有門診統籌基金按55%予以報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