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人口流動非常大,異地就醫是很多人都會遇到的問題。比如說,老人隨子女遷到大城市、單位常駐外地工作、患重病去外地治療等,如果沒有當地社保,看病可能要花費不少錢。那么異地醫療保險有哪些政策呢,異地醫療保險報銷比例多少呢?本文小編為你解答關于錦州醫療保險異地報銷的相關政策、錦州醫保異地報銷的比例多少錢等知識。
報銷比例
1、城鎮職工
住院醫療費用報銷:
住院起付標準:參保人員年度內兩次及兩次以上住院的,起付標準按同等級醫院50%計算。
報銷比例:
(1)年度內住院醫療費(指按病種結算)合理超支20%以內部分,醫療機構負擔30%,醫療保險經辦機構負擔70%。超過定額20%以上部分,全部由醫療機構負擔;
(2)住院醫療費合理節余20%以內部分,醫療機構提留30%,其余70%劃入醫療保險統籌基金;
(3)節余20%以上部分,全部劃入醫療保險統籌基金。
門診醫療費用報銷:門診醫療費與住院醫療費合并計算。
2、城鎮居民
住院醫療費用報銷:
起付標準:
(1)一、二、三級定點醫療機構分別確定為100元、200元、300元、400元(有醫療等級的社區按等級標準執行);
(2)成年居民住院醫療費用起付標準按照社區、一、二、三級定點醫療機構分別確定為100元、200元、400元、600元。
住院起付標準:參保人員在年度內發生二次(含二次)以上普通住院治療,第二次及以后的住院起付標準按住院所在定點醫療機構起付標準的50%支付,統籌基金支付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額不變。
報銷比例:
(1)未成年人:統籌基金支付比例分別為70%、65%、60%、55%;
溫馨提示:經批準市外轉院和異地非定點醫療機構急診的起付標準為700元,統籌基金支付比例為45%。
(2)成年人:統籌基金支付比例分別為65%、60%、55%、50%;
溫馨提示:經批準市外轉院和異地非定點醫療機構急診的起付標準為800元,統籌基金支付比例為40%。
門診醫療費用報銷:
起付標準:40元;
報銷比例:起付標準以上符合門診統籌支付范圍的醫療費用,門診統籌基金支付比例為50%;
報銷范圍
統籌基金不予支付的醫療費用:
1、出國及赴港、澳、臺地區就醫治療或旅游、探親期間發生的;
2、因打架、斗毆、酗酒、交通肇事、醫療事故、傷害責任事故、故意自傷自殘發生的;
3、違反計劃生育政策以及各種不育不孕癥和性功能障礙診療項目發生的;
4、各種科研性、臨床驗證性診療項目發生的;
5、勞動能力鑒定、法醫鑒定發生的;
6、自請醫生會診、自購藥品發生的費用及住院期間加收的一切保險費;
7、.未到具有轉院資格的定點醫療機構辦理轉院手續,或未經經辦機構批準,自行市外轉院治療的;
8、在醫療機構掛床住院或同時在兩家以上(含兩家)醫療機構住院就醫的;
9、住院病人經醫療保險專家組鑒定符合出院的,從確認的第二天起所發生的一切費用;
10、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醫療服務范圍外的其他項目;
11、不符合國家和省、市有關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支付范圍規定的一切費用。
統籌基金不予支付的醫療費用:
1、出國及赴港、澳、臺地區就醫治療或旅游、探親期間發生的;
2、因打架、斗毆、酗酒、交通肇事、醫療事故、傷害責任事故、故意自傷自殘發生的;
3、違反計劃生育政策以及各種不育不孕癥和性功能障礙診療項目發生的;
4、各種科研性、臨床驗證性診療項目發生的;
5、勞動能力鑒定、法醫鑒定發生的;
6、自請醫生會診、自購藥品發生的費用及住院期間加收的一切保險費;
7、.未到具有轉院資格的定點醫療機構辦理轉院手續,或未經經辦機構批準,自行市外轉院治療的;
8、在醫療機構掛床住院或同時在兩家以上(含兩家)醫療機構住院就醫的;
9、住院病人經醫療保險專家組鑒定符合出院的,從確認的第二天起所發生的一切費用;
10、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醫療服務范圍外的其他項目;
11、不符合國家和省、市有關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支付范圍規定的一切費用。
錦州市醫療保險的報銷比例
城鎮職工
住院醫療費用報銷:
住院起付標準:參保人員年度內兩次及兩次以上住院的,起付標準按同等級醫院50%計算。
報銷比例:
1、年度內住院醫療費(指按病種結算)合理超支20%以內部分,醫療機構負擔30%,醫療保險經辦機構負擔70%。超過定額20%以上部分,全部由醫療機構負擔;
2、住院醫療費合理節余20%以內部分,醫療機構提留30%,其余70%劃入醫療保險統籌基金;
3、節余20%以上部分,全部劃入醫療保險統籌基金。
門診醫療費用報銷:
門診醫療費與住院醫療費合并計算。
城鎮居民
住院醫療費用報銷:
起付標準:
(1)、一、二、三級定點醫療機構分別確定為100元、200元、300元、400元(有醫療等級的社區按等級標準執行);
(2)、成年居民住院醫療費用起付標準按照社區、一、二、三級定點醫療機構分別確定為100元、200元、400元、600元。
住院起付標準:參保人員在年度內發生二次(含二次)以上普通住院治療,第二次及以后的住院起付標準按住院所在定點醫療機構起付標準的50%支付,統籌基金支付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額不變。
報銷比例:
1、未成年人:統籌基金支付比例分別為70%、65%、60%、55%;
溫馨提示:經批準市外轉院和異地非定點醫療機構急診的起付標準為700元,統籌基金支付比例為45%。
2、成年人:統籌基金支付比例分別為65%、60%、55%、50%;
溫馨提示:經批準市外轉院和異地非定點醫療機構急診的起付標準為800元,統籌基金支付比例為40%。
門診醫療費用報銷:
起付標準:40元;
報銷比例:起付標準以上符合門診統籌支付范圍的醫療費用,門診統籌基金支付比例為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