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保指社會醫療保險,社會醫療保險為向保障范圍內的勞動者提供患病時基本醫療需求保障而建立的社會保險制度。職工個人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全部計入個人賬戶;用人單位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分為兩部分,一部分劃入個人賬戶,一部分用于建立統籌基金。本文高考助手網小編問你介紹關于營口醫療保險的報銷相關知識。主要包括營口醫療保險報銷流程、營口醫療保險報銷比例、營口醫療保險報銷政策相關信息。
下列情況不屬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范圍:
(1)在非定點醫療機構和定點零售藥店就醫、購藥的;
(2)未經批準在外地就醫、購藥的;
(3)打架、斗毆、酗酒、吸毒、犯罪、自殘發生的醫療費;
(4)交通事故應由他人承擔賠付責任的醫療費;
(5)因醫療事故發生的醫療費;
(6)在境外(含香港、澳門、臺灣地區)發生的醫療費。
《醫療證》、IC卡、收據及相關病歷等材料。
持上述相關材料到當地經醫療保險經辦機構審核后,按有關規定辦理報銷手續。
城鎮居民
住院醫療費用報銷:
報銷比例:
在職本地就醫三級醫院報銷比例82%,在職本地就醫二級醫院報銷比例82%,在職本地就醫一級醫院報銷比例92%;
在職轉外住院:報銷比例80%,急診報銷80%;
退休本地就醫三級醫院報銷比例87%,在職本地就醫二級醫院報銷比例92%,在職本地就醫一級醫院報銷比例97%;
退休外住院:85%。
門診醫療費用報銷:
起付標準:50元;
報銷比例:門診就醫起付標準以上、最高支付限額以下的醫療費,門診統籌基金按40%支付。
城鎮職工
住院醫療費用報銷:
起付標準:參保人員年度內初次住院,一級以下醫療機構起付標準為400元;二級醫療機構起付標準為500元;三級醫療機構起付標準為700元。精神病、肺結核、傳染性肝炎住院不設起付標準。
住院次數起付標準:參保職工年度內二次或二次以上住院,起付標準按醫療機構等級減半。
其他起付標準:經批準轉往外地醫療機構住院治療的起付標準為1000元,異地急診住院起付標準為700元。
報銷比例:
在職員工:一級及其以下醫療機構住院的,個人負擔比例為8%;在二級醫療機構住院的,個人負擔比例為13%;在三級醫療機構住院的,個人負擔比例為18%;
退休員工:一級及其以下醫療機構住院的,個人負擔比例為3%;在二級醫療機構住院的,個人負擔比例為8%;在三級醫療機構住院的,個人負擔比例為13%。
其他比例:轉往外地就醫的,負擔比例為20%;異地急診住院的負擔比例為20%。
門診醫療費用報銷:
起付標準:不設起付標準;
報銷比例:有門診統籌基金按55%予以報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