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人口流動非常大,異地就醫是很多人都會遇到的問題。比如說,老人隨子女遷到大城市、單位常駐外地工作、患重病去外地治療等,如果沒有當地社保,看病可能要花費不少錢。那么異地醫療保險有哪些政策呢,異地醫療保險報銷比例多少呢?本文小編為你解答關于東莞醫療保險異地報銷的相關政策、東莞醫保異地報銷的比例多少錢等知識。
報銷比例方面的調整,分成兩種情況:
1、住院補充醫療保險基金支付超過基本醫療保險最高支付限額所對應基本醫療費用不足或等于10萬元的比例由85%提高到90%,10萬元以上的由70%提高到75%。
2.將住院補充醫療保險參保人個人自付比例為20%、40%的藥品,自付比例分別調整為15%、30%。
除以上調整外,其余仍按東莞市社會醫療保險有關規定執行。記者從社保局了解到,下一步,該局將根據國家和省有關文件精神
附:調整前后待遇對比
(一)基本醫療保險年度最高支付限額
我市社會基本醫療保險最高支付限額根據參保人連續參保繳費時間確定,具體如下:
連續參保繳費時間 基本險最高支付限額(元/年)
調整前 調整后
滿2個月不足6個月 1萬 1萬
滿6個月不足12個月 2萬 2萬
滿12月不足24月 5萬 5萬
滿24個月不足36個月 10萬 10萬
滿36個月以上 20萬 30萬
(二)補充醫療保險補助比例
參保人因疾病住院發生符合社會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及醫療服務設施范圍的基本醫療費用,在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的同時,由補充醫療保險基金按分段比例進行補助:
5萬元以上,不足或等于10萬元的,補助20%;
10萬元以上,不足或等于15萬元的,補助30%;
15萬元以上,不超過基本醫療保險最高支付限額所對應基本醫療費用的,補助40%。
(三)住院補充醫療保險藥品自付比例
將住院補充醫療保險參保人個人自付比例為20%、40%的藥品,自付比例分別調整為15%、30%。
就醫地醫療機構就醫手續:參保人應出示社?,辦理就醫地醫療機構住院登記,遵守就醫地醫療機構就診管理規定。
出院結算的手續:出院結算時,參保人出示社?ǹ芍苯釉诰歪t地醫療機構完成結算。即參保人只需支付按規定由個人承擔的住院醫療費用,其他費用由參保地經辦機構與定點醫療機構直接結算。
辦理流程:
1、參保人在辦理入院登記的同時主動出示患者身份證或社保卡,辦理社保住院登記(醫療住院或工傷住院);
2、住院治療;
3、出院時憑本人身份證或社保卡、出院診斷證明書、出院通知書、《東莞市社會保險住院情況核實及自費項目簽字單》第二聯、《東莞市社會保險參保人住院登記信息確認書》第二聯到出院結算處辦理出院結算及醫療費報銷手續;
4、支付個人自付部分,取回醫療收費收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