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有效維護新生兒參保權益,規范新生兒就醫報銷行為,日前,我市新生兒參加醫保出新規。
一是明確參保時限。根據我市醫療保險相關政策規定,在新生兒出生三個月之內為其辦理參保手續的,按個人繳費標準繳納出生當年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費,2018年度個人繳費標準為180元。超過三個月的,須全額繳納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費(含政府補助部分),2018年度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費(含政府補助部分)為660元。
二是明確享受待遇時限。只要為新生兒辦理參保手續,新生兒都自出生之日起享受當年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待遇和大病保險待遇。
三是明確辦理流程。由其監護人攜帶出生證明及入戶手續(戶口本)前往戶口所在地鎮街人社所辦理參保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