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病醫保是指對大病患者發生的高額醫療費用給予進一步保障的一項新的制度性安排。其保障對象是城鄉居民基本醫保參保人,保障范圍則與城鄉居民基本醫保相銜接。以下是小編整理的關于大病醫保的相關內容,僅供參考。
(1)本人填寫《特殊疾病門診醫療證個人申請表》(一式兩份);
(2)將已填寫申請表、近次出院記錄、門診病歷、相關檢查檢驗材料及一張一寸照片報所在單位;
(3)所在單位蓋章確認并報市醫保中心審批。
其中,申請惡性腫瘤放、化療、白血病化療、尿毒癥透析治療、器官移植抗排異治療之門診大病資格的參保人員,可由本人或家屬自行辦理申請業務。經過審核,確認參保人申請資料真實完整、所申請病種的病情符合要求的,給予辦理《門診大病醫療證》,并根據審核通過的日期確定其門診大病醫療年度起始時間,根據本人要求確定其門診大病就診的定點醫院。申請人所在單位應在規定期限內及時到市醫療保險管理中心取回所有資料。
門診大病定點醫院只能選取一所,且一個醫療年度內不得變更;《門診大病醫療證》有效期一年,醫療年度期滿當月應年審;申請增加病種的,按初次申辦程序辦理。
一、蕪湖職工醫保門診共濟報銷比例
實行門診共濟后,門診醫療費的報銷比例和封頂線如下:
(1)本地就醫。在職職工一級定點醫療機構支付比例60%,二級定點機構支付比例55%,三級定點機構支付比例50%。退休職工按醫院級別分別高于在職職工5個百分點。
(2)異地就醫。長期住在外地的退休人員、異地長期居住人員、常駐異地工作人員,且辦理了異地安置備案,按本地職工醫保報銷比例執行。
職工一個自然年度內普通門診費用的統籌基金起付線800元,支付限額為2000元。支付限額不結轉、不累加到次年度。
二、服務與結算管理
職工及其關聯的配偶、父母、子女,憑本人的醫療保障憑證(包括居民身份證、社會保障卡、醫保電子憑證等)在定點醫藥機構門診就醫或購藥,所發生的醫療費用符合職工個人賬戶支付范圍的,定點醫藥機構從個人賬戶中劃扣;個人賬戶不足支付的,由個人支付
職工本人在符合條件的定點醫藥機構及處方外配門診費用累計達到共濟保障起付標準的,由職工醫保統籌基金按規定支付,定點醫藥機構應當如實記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