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保險報銷范圍是什么?在報銷時,很多人不太明白為什么有些藥品可報銷,有些藥品卻不給報銷,尤其奇怪自己不能報銷的藥品,為什么同樣的醫保,別人卻可以報銷。也給不同的參保人帶來或喜或憂的情緒。所以我們全面了解醫療保險的報銷范圍,醫保對每個人都是公平的,我們能不能享受到它帶給我們的福利,就要看我們是不是熟知“游戲規則”了。
報銷條件
城鎮居民
起付標準
1.一級定點醫療機構(含社區衛生服務機構)300元、二級醫院600元、三級醫院900元。
2.參保居民在一個年度內多次住院的,且上次住院醫療費超過統籌基金起付標準的,
第二次住院的起付標準在上述標準基礎上減半;第三次及以上住院的起付標準為
三級定點醫療機構300元,二級定點醫療機構200元,一級定點醫療機構100元。
報銷比例:
起付標準以上的統籌支付范圍內醫療費用,
一級定點醫療機構(含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為85%;二級定點醫療機構為75%;三級定點醫療機構為65%。
注:參保居民連續參保繳費5年以上的,每增加一個繳費年度,醫保基金支付比例增加1%,增加的比例最高不超過10%。參保后中斷繳費再次參保的,連續繳費年限重新計算。
參保人員單住院使用體內置換人工器官費用報銷
滄州參保人員單次住院使用體內置換人工器官費用報銷比例
普通門診
比例:按季度預撥90%的門診統籌資金給定點醫療服務機構統籌使用,剩余10%留作服務質量保證金,待年終考評達標后返還。
城鎮職工
起付標準
1.一級醫院300元、二級醫院600元、三級醫院900元。
2.參保人員在一個年度內多次住院的,且上次住院醫療費超過統籌基金起付標準的,第二次住院的起付標準在上述標準基礎上減半;第三次及以上住院的起付標準為三級定點醫療機構300元,二級定點醫療機構200元,一級點醫療機構100元
報銷比例
總額在5000元及以下的,個人先自付10%
5000元-10000元(含10000元)的,個人先自付15%
10000元-20000元(含20000元)的,個人先自付20%
20000元-30000元(含30000元)的,個人先自付30%
30000元以上的個人先自付40%
辦理材料
1.參保居民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2.社會保障卡(醫保IC卡)
3.診斷證明
4.病歷復印件(出院小結、首頁、住院病歷、醫囑單等加蓋醫院公章)
5.有效票據、費用明細清單
辦理流程
1.參保居民在定點醫療機構就醫發生的普通門診、住院、門診大病和住院分娩的醫療費用,應由個人負擔的部分,由本人使用現金與定點醫療機構直接結算;應由醫保基金支付的部分,由定點醫療機構記賬與屬地醫保經辦機構按規定結算。
2.參保居民發生無責任方的意外傷害住院費用先由患者現金墊付,經參保地醫保經辦機構調查審核確認后,再由其住院醫療機構按規定審核結算。
3.急診搶救在本市非定點醫療機構或外地住院治療,以及大學生因休學、寒暑假及法定假期、教學實習期間在非參保地住院的醫療費用,先由個人全額墊付,從出院之日起60日內,由學校經辦人員或本人、親屬手續等資料到參保地醫保經辦機構申請審核報銷。
4.按規定報銷的醫療費用由參保地醫保經辦機構通過銀行轉賬方式撥至本人社會保障卡(醫保IC卡)中的銀行儲蓄賬戶。
5.超過60日不辦理審核報銷的,醫保經辦機構不再受理和報銷,其住院費用由個人自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