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人口流動非常大,異地就醫是很多人都會遇到的問題。比如說,老人隨子女遷到大城市、單位常駐外地工作、患重病去外地治療等,如果沒有當地社保,看病可能要花費不少錢。那么異地醫療保險有哪些政策呢,異地醫療保險報銷比例多少呢?本文小編為你解答關于滄州醫療保險異地報銷的相關政策、滄州醫保異地報銷的比例多少錢等知識。
城鎮居民醫療保險
一級定點醫療機構起付標準(含社區衛生服務機構)300元、二級醫院600元、三級醫院900元,第二次住院的起付標準在上述標準基礎上減半,第三次及以上住院的取消門檻費,發生的符合規定的醫療費用按比例報銷。起付標準以上的統籌支付范圍內醫療費用,一級定點醫療機構(含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報銷85%,二級定點醫療機構報銷75%,三級定點醫療機構報銷65%。
新農合
1、門診補償不設起付線,補償比例不低于50%;每個參合農民年門診統籌補償封頂線可設定為100元至300元,參合家庭成員可以通用。
2、一般住院補償起付線和住院補償比為:鄉級起付線為100元至150元,住院補償比為85%至95%;縣級起付線為300元至400元,住院補償比為70%至85%;市級起付線為800元至2000元,住院補償比為60%至65%;省級起付線為2000元至2500元,住院補償比為50%至55%;省外三級及以上起付線為4000元至5000元,住院補償比為40%至45%。同時,參合農民看病住院補償封頂線為15萬元。
滄州醫保報銷比例主要是多少?如果是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則一級定點醫療機構報銷比例為85%,二級定點醫療機構報銷比例為75%,三級定點醫療機構報銷比例為65%;如果是新農合,門診報銷比例最低50%,住院報銷比例最高為95%。
為加快推進我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建設,規范做好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市級統籌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國務院關于建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決定》(國發【1999】44號)和《河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進一步完善城鎮基本醫療保險若干政策的意見》(冀人社發【2011】53號)等有關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實施細則.
實施的報銷范圍:
第一條 本轄區內的城鎮所有企業、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以下統稱用人單位)及其在職職工和退休人員(包括按國發【1978】104號文件規定辦理退職的人員),都要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
第二條 具有本轄區城鎮常住戶籍,在勞動年齡范圍內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以下統稱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
報銷比例:
第一條 用人單位及其職工和靈活就業人員確定按照“統帳結合”或“單建統籌”方式參保后,年度內不得變更。需要變更參保方式的,可在繳納下年度基本醫療保險費時,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辦理變更手續。
(一)由“統帳結合”變更為“單建統籌”的,辦理變更手續后,從下年度起按5%的比例繳費,個人賬戶余額可以繼續使用。
(二)由“單建統籌”變更為“統帳結合”的,用人單位和靈活就業人員應按照辦理變更時的繳費基數的2.5%補繳參加“單建統籌”期間的基本醫療保險費。補繳的保費不補劃個人賬戶,全部劃入統籌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