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昨日從市人社局獲悉,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養老金今年首次同步調整,按照定額、掛鉤和適當傾斜“三結合”的辦法,提高發放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相關政策從今年1月1日起執行。
根據文件要求,此次調整對象為,2015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退職)手續并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退休費、退職生活費)的退休(退職)人員。
具體調整辦法為,定額調整方面,按退休時間分為三檔,每人每月分別增加82元、72元、62元。其中,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退休人員,1995年12月31日前退休的,增加82元;1996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期間退休的,增加72元;2006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間退休的,增加62元。
參加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的退休人員,1993年9月30日前退休的,增加82元;1993年10月1日至2006年6月30日期間退休的,增加72元;2006年7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間退休的,增加62元。
據悉,符合特殊條件的退休人員,在上述調整基礎上,再按相關標準增加基本養老金。具體為,新中國成立前參加革命工作享受供給制的,每人每月增加30元;新中國成立前參加革命工作享受薪金制的,每人每月增加25元;1953年12月31日前參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20元;符合勞社部發〔2002〕9號文件規定的原工商業者,每人每月增加10元。
退休人員同時符合上述兩個以上條件的,按照就高原則只增一項。
此外,2015年12月31日年滿70周歲不滿80周歲的退休人員(即1936年1月1日至1945年12月31日期間出生),每人每月增加40元;2015年12月31日年滿80周歲的退休人員(即1935年12月31日前出生),每人每月增加60元。
符合國家規定范圍的艱苦邊遠地區的企業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10元。
企業退休軍轉干部按上述辦法調整后,其基本養老金仍未達到所在市基本養老金平均水平的,補齊到平均水平(不含財政支付的生活困難補助)。
另外記者獲悉,今年1至9月調整增加的基本養老金,本月一次性補發到位;10月起,所增加部分納入基本養老金按月發放。
十堰靈活就業人員養老保險開始繳費
每年靈活就業人員基本養老保險費的繳費標準為九個檔次,即以上年度十堰市在崗職工平均工資60%、70%、80%、90%、100%、150%、200%、250%、300%計算的九個標準。
根據市統計部門公布的我市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為42676元,確定2016年繳費年度我市社會保險費繳費工資下限為本市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60%,即2134元/月,25606元/年;上限為本市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300%,即10669元/月,128028元/年。
靈活就業人員可根據實際情況,按本市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60%至300%之間選擇繳費基數檔次繳納社會保險費。即九檔年繳費金額分別是5121.6元、5973.6元、6828元、7680元、8534.4元、12801.6元、17068.8元、21336元、25603.2元。
目前,十堰有21萬余名符合條件的市民在自費繳納社會保險,主要是繳納職工養老保險、職工醫療保險、城鎮居民醫保、城鎮居民養老保險。
工作人員介紹,今年參保人員可以采取現金方式在金融網點現場繳費、手機銀行網上繳費、加入地稅多元化繳費平臺app、簽訂批量代扣協議由銀行代扣繳費等多種繳費方式。
蘭州退休工資養老金計算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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