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部、省文件精神,常州市此次基本養老金調整,采取普遍增發和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辦法。
普遍增發的是:
(1)退休(職)人員每人每月增資40元。
(2)按退休(職)人員的累計繳費年限(不含折算繳費年限,尾數不足1年的按1年計),每滿1年每月增發3元,此項月增資不足45元的補足45元。
(3)按退休(職)人員此次調整前月基本養老金(費)水平的4%增資,增資額見分進角。
(4)退休(職)人員上述3項月增加額累計低于240元的,可再按調整前月基本養老金(生活費)的3%增加,增資額見分進角,3%增加部分不足40元的按40元增加,但上述4項累計月增加額不得超過240元。
(5)部分退休人員按上述4項增加的基本養老金水平低于以下水平的可予以補足:調整前月基本養老金3000元以下的,為本人本次調整前月基本養老金的10%;調整前月基本養老金3000元以上的,為3000元以下部分按10%、3001至4000元部分按6%、4001至5000元部分按照4%、5001元以上部分按2%計算的數額。
適當傾斜的是:
2013年12月31日前年滿70周歲不足75周歲、年滿75周歲不足80周歲及80周歲以上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分別增資40元、60元、80元,上述年齡段退職人員每人每月分別增資30元、50元、70元。上述年齡以辦理退休手續時確定的出生年月為準。
據報道,江蘇省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方案正式出臺,全省550多萬企業退休人員從今年1月1日起增加基本養老金。據省人社廳有關人士測算,每人每月最低可增加100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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