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基礎。養老金=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1+本人平均繳費指數)÷2乘繳費年限乘1%。以下是昆明養老金相關內容,僅供參考。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規定,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基本養老金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具有視同繳費年限的人員再增加過渡性養老金。
基本養老金標準與參保人員的繳費水平高低、繳費年限長短密切相關,即所謂的“多繳多得、長繳多得”,還與當地經濟發展情況有關。
1. 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后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基本養老金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
(1) 基礎養老金=參保人員退休時上一年度全省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1+本人平均繳費工資指數)÷2×個人累計繳費年限×1%。
(2) 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儲存額÷計發月數。
2. 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前參加工作且具有視同繳費年限的人員,在發給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的基礎上,再發給月過渡性養老金。計算公式為:
月過渡性養老金=上年度社平工資×平均繳費工資指數×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前的視同繳費年限×1.3%。
1、基礎養老金月標準以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和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的平均值為基數,繳費每滿1年發給1%。計算公式為:基礎養老金=(參保人員退休時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1%
2、個人賬戶養老金月標準為個人賬戶儲存額除以計發月數。計算公式為:
個人賬戶養老金=參保人員退休時個人賬戶累計儲存額÷計發月數
3、過渡性養老金月標準以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為基數,“統賬結合”前的繳費年限每滿1年發給1.2%。計算公式為:
過渡性養老金=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統賬結合前的繳費年限×1.2%
4、過渡性調節金以當地現行標準為基數,2006年至退休的按一定比例計發。及以后退休的,不再發給過渡性調節金。
(1)身份證件:居民身份證正、反面復印件。
(2)根據不同情形,另需分別攜帶以下材料:
1、計生獎勵材料原件;
2、房貼證明:享受房貼人員,需攜帶《關于參保人員享受房貼的證明》,其中對單位或個人申報的房貼金額超過5元的,另需攜帶xxx年底之前的工資單復印件;
3、解聘材料:從事管理和技術崗位工作的女性,年齡在50-55周歲之間辦理養老金申領手續,需攜帶注有聘用期限的聘用合同或解聘書復印件;
4、工資憑證:按外商投資企業辦法計發養老待遇的人員需攜帶該人員xx年和xxx年的工資發放憑證復印件;
5、《養老人員養老金申報表(機關事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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