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規定,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
自2020年1月1日起,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參保單位職工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喪葬補助金調整為按照其參保地所在省轄市或省直管縣(市)上年度企業離退休人員人均基本養老金3個月的標準發給;在省社會養老保險事業管理局領取待遇的,按照上年度全省企業離退休人員人均基本養老金3個月的標準發給。撫恤金按照本人參保繳費年限確定,繳費每滿1年發給1個月本人實際繳費年限最后24個月月平均繳費工資的撫恤金,最多不超過20個月。
參保單位職工2020年7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喪葬補助金(費)和一次性撫恤金標準仍按原規定執行,已經由用人單位按規定支付過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結算給用人單位。
參保退休人員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喪葬補助金(費)和一次性撫恤金仍按原規定執行;退職人員2020年7月1日(含)之后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在按原規定發放喪葬補助金(費)的同時,增發一次性撫恤金,由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支付;參保退職人員撫恤金按本人生前最后一個月基本養老金(退職生活費)20個月的標準發給。
各省轄市、濟源示范區、省直管縣(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財政局,省直各部門、中央駐豫各機關事業單位: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于2020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人社部發〔2020〕22號)和《關于做好2020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工作的函》(人社養司函〔2020〕9號)精神,經省政府同意,并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批準,現就我省2020年調整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以下簡稱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調整范圍
從2020年1月1日起,為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的退休人員增加基本養老金(含退職人員,不含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并符合原勞動人事部勞人險〔1983〕3號文件規定的退休工人,下同)。http://www.lu100.cc
二、調整辦法
(一)定額調整
調整范圍內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55元。
(二)掛鉤調整
退休人員按調整范圍內退休人員本人的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工齡),每滿一年增加1.5元,繳費年限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
在上述基礎上,再按退休人員本人12月份基本養老金(統籌項目內部分,企業退休人員不含取暖補貼、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不含職業年金)的1%計算增加。
(三)適當傾斜
在普遍調整基礎上,再適當提高下列人員的基本養老金:
1.截至12月31日年滿65周歲的高齡退休人員,分年齡段按以下標準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養老金:
年滿65周歲不滿70周歲20元;
年滿70周歲不滿75周歲25元;
年滿75周歲不滿80周歲30元;
年滿80周歲不滿85周歲40元;
年滿85周歲不滿90周歲50元;
年滿90周歲60元。
退休人員的年齡計算,以批準退休時確定的出生時間為準。
2.企業退休軍轉干部在按以上規定調整后達不到所在省轄市、濟源示范區、省直管縣(市)企業退休人員平均養老金水平的,補足到所在省轄市、濟源示范區、省直管縣(市)企業退休人員平均養老金水平。
三、資金來源
此次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從企業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參加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養老保險的從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未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調整所需資金由原渠道解決。
四、工作要求
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體現了黨中央、國務院對廣大退休人員的親切關懷,直接關系各類退休人員的切身利益,涉及面廣,政策性強,敏感度高。
各地要清醒認識組織實施的復雜性和艱巨性,切實將其作為一項政治任務和重點工作,高度重視,精心組織,全力以赴抓好落實,7月底前將增加的基本養老金發放到位。
同時,要通過擴大基本養老保險覆蓋面,加強基金管理等措施,提高基金支付能力,確保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不得發生拖欠。
各地落實情況請于2020年8月15日前書面報告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
執行中發現問題,請及時報告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
2020年許昌企業退休漲工資最新消息,許昌養老金上調方案細則
2021年許昌農村養老保險新政策_許昌農村養老金計算方法發放標準
蘭州退休工資養老金計算方
時間:2024-04-15 01:0:37濰坊退休工資養老金計算方
時間:2024-04-15 01:0:10烏魯木齊退休工資養老金計
時間:2024-04-15 01:0:03紹興退休工資養老金計算方
時間:2024-04-15 01:0: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