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漲退休人員養老金,是國家15年來堅持的一貫原則,具有社會進步的慣性。社會在進步和發展,退休人員也要共享社會進步的成果,所以許昌企業退休漲工資是肯定的。實際上每年的調整都是國家統一下發通知,各省市按照國家要求制定實施方案,報國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批準后實施。根據2018年調整基本養老金的國家通知,養老金的總體調整水平,是按照2017年各省市人均基本養老金的5%確定。那么小編預測許昌的企業退休人員漲工資增長比例也應該在5%左右。那么許昌企業退休漲工資漲多少錢呢?本文小編整理了關于許昌企業退休人員工資調整的相關信息,僅供參考!由于許昌企業退休漲工資方案官方未公布,小編暫先整理出2018年許昌企業退休工資調整方案的信息。2018年許昌企業退休工資調整方案如下:
養老金差額繳撥、企業支付不規范
1986年10月,全市開展勞動合同制工人的養老保險統籌工作,標志著我市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工作正式啟動。
1989年8月,市社會勞動保險管理處成立離退休人員養老金五一路發放服務站,為市直2600名離退休人員直接發放養老金,對養老金社會化發放工作進行了有益的嘗試。
1991年,我市開始實行個人繳費,實現了養老保險由國家、集體、個人三方共同負擔,標志著我市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開始由企業養老向社會養老轉變。
【規范】(1995年?2004年)
建立個人賬戶、實行收支兩條線、社會化發放
杜絕擠占、挪用養老保險基金的行為
從1995年1月起,為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人員建立一個終身不變的基本養老保險個人帳戶,逐步實現養老金“一對一”社會化發放,從制度上杜絕了擠占、挪用養老保險基金行為的發生。
為了讓養老金足額按時發放,1998年以后,我市出臺了一系列改革措施,從此實現了收支兩條線、社會化發放。
2000年12月,全市60000名企業離退休人員的養老金由工商銀行許昌分行和市郵政局代發,不再交由單位發放,實行社會化發放全覆蓋。
【提升】(2005年?2017年)
養老金連續13年增長,月人均從535元增至2249元
繳費越多、繳費年限越長,越多得養老金
2005年7月和2007年9月,養老保險先后實現了市級統籌和省級統籌,進一步提高了我市企業職工養老保險統籌層次,擴大了基金調劑范圍,增強了養老保險基金抵御風險的能力。
從2006年7月1日起,我省對企業職工養老金計發辦法進行改革,養老金由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和過渡性養老金組成。個人帳戶的規模統一由本人繳費工資的11%調整為8%,全部由個人繳費形成。我市城鎮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按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20%繳費,其中繳費基數的8%記入個人帳戶。將非公有制企業、個體工商戶、靈活就業人員納入擴面范圍,建立“多工作、多繳費、多得養老金”的激勵約束機制。
養老金是如何計算的?
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
(1)基礎養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工齡)×1%,或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1+本人平均繳費指數)÷2×繳費年限×1%
(2)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儲存額÷計發月數
計發月數根據退休年齡和當時的人口平均壽命來確定。目前,50歲為195,55歲為170,60歲為139。
(3)過渡性養老金=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視同繳費年限×過渡系數(1.3%)
1995年以前參加工作、有視同工齡的參保人員計發養老金待遇時含過渡性養老金。
可以看出,基本養老金是根據個人累計繳費年限、繳費基數、個人賬戶儲存額、當地職工平均工資、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等因素確定的。
目前,我市養老保險主要有以下三類:一是城鎮企業職工養老保險,二是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三是城鄉居民養老保險。
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
滿15年就停繳并不劃算
目前,一些企業和職工認為,只要按最低繳費基數累計繳費滿15年就行了,等到法定退休年齡也可以辦理退休領取基本養老金。這種做法可以理解,但并不劃算。累計繳費滿不滿15年,只是判斷參保人員達到退休年齡后能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一個條件。根據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基本養老金由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和過渡性養老金組成,金額根據個人累計繳費年限、繳費工資、當地職工平均工資、個人賬戶金額、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等因素確定。由此可見,繳費年限越長、繳費工資越高,將來領取的基本養老金就越多,退休后基本養老金的調整幅度也越大。
參保人員若離開原來的單位,要及時辦理轉移手續,將參保賬戶轉到新企業的養老保險經辦機構。
目前,我市企業退休人員的養老金差距比較大,今年增資后最低的617元,最高的6928元。這直接跟繳費基數和繳費年限有關。
職工參保年限和繳費比例如何計算
根據規定,目前,企業繳費比例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總額的19%,個人繳費比例為上年度職工本人月平均工資的8%,繳費工資按參保所在地(省轄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至300%核定。
我市2016年職工月平均工資為4020元,按最低繳費工資2412元計算,2017年7月至2018年6月一個繳費年度,單位每月應為職工繳納458元,個人只需繳納193元。
靈活就業人員繳費比例為繳費工資的20%。
2017年7月至2018年6月,我市靈活就業人員最低每月應繳納482.4元。
需要提醒的是,根據規定,靈活就業人員中斷繳費的,不得補繳;單位欠費的,自欠費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另外,若出現欠費情況,企業在年審時也會受到影響。
參保人員達到退休年齡繳費不足15年的,可延長至繳費滿15年。社會保險法實施前參保的人員,達到退休年齡延長繳費5年后仍不足15年的,可以一次性繳費至滿1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