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養老金是對退休職工提供的基本養老保障。企業職工辛苦工作了大半輩子,退休年紀亦該是安享晚年的時候了。在職期間交納了社保養老保險金的職工,在退休之后是可按月領取企業退休職工養老金的。
今年上調5%左右,預計惠及454萬退休人員
經省政府同意,人社部、財政部批準,河北省從1月1日起,為2018年12月31日前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并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提高基本養老金水平,上調幅度為2018年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水平的5%左右,預計將惠及454萬退休人員。
調整基本養老金,需要統籌考慮各方面因素,綜合確定調整水平,不僅要考慮居民消費價格指數上漲和職工工資增長情況,還要考慮基金支付能力和財政承受能力;不僅要考慮廣大退休人員當前切身利益,也要考慮養老保險制度長期可持續發展和廣大退休人員的長遠權益保障。
按照國家規定,今年的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工作繼續統一實行“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調整辦法。定額調整體現公平,各類退休人員按照統一標準進行調整;掛鉤調整體現激勵,長繳多得,多繳多得;適當傾斜體現重點關懷,主要是對高齡退休人員、艱苦邊遠地區退休人員等群體予以照顧。
定額調整
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40元,退職人員增加22元。
掛鉤調整
退休退職人員按照本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每滿一年每月增加1.5元(不滿一年按一年計算);
按照本人2018年12月發放的月基本養老金的1.4%每月再增加基本養老金;
企業退休退職人員本人繳費年限滿15年至不滿26年期間的增加9元,滿26年及以上的增加19元。
對高齡退休退職人員傾斜,年滿70周歲至年滿74周歲的增加20元,年滿75周歲至年滿79周歲的增加30元,年滿80周歲以上的增加40元;
對艱苦邊遠地區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退職人員,按照所在地艱苦邊遠地區類別增加基本養老金,一類地區每月增加15元,二類地區每月增加20元,三類地區每月增加25元;
企業退休軍轉干部本次調整后其基本養老金達不到當地當年企業退休人員平均養老金水平的,按照國家及我省有關規定補足到當地企業退休人員平均養老金水平;
對1998年9月30日冀勞〔1998〕6號文件實施前,企業因工負傷1-4級完全喪失勞動能力退出工作崗位退休并納入養老保險基金支付養老金的人員,增資額達不到企業平均調整水平的補足到平均水平。
7月底前增發的養老金發放到位
今年是我省自2005年以來連續第15次調整養老金,也是自2014年10月1日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以來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第4次同步調整養老金,充分體現了制度公平、規則公平和社會公平。
在宏觀經濟形勢更加復雜多變、改革發展任務更加繁重的大環境下,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視,要求各地各部門各單位帶著對群眾的濃厚感情,周密安排、精心組織,扎實做好這項事關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民生實事,確保7月底前將企業退休退職人員增發的養老金發放到位。
蘭州退休工資養老金計算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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