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老金也稱退休金、退休費,是一種最主要的社會養老保險待遇。即國家有關文件規定:在勞動者年老或喪失勞動能力后,根據他們對社會所作的貢獻和所具備的享受養老保險資格或退休條件,按月或一次性以貨幣形式支付的保險待遇,是造福社會的需要,主要用于保障職工退休后的基本生活需要。養老金本著國家、集體、個人共同積累的原則積累、運作。當人們年富力強時,所創造財富的一部分被投資于養老金計劃,以保證老有所養。
從2020年1月1日起,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水平按照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5%左右確定。
這是深圳市自2005年以來,連續第16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也是繼2016年之后連續第5年統一安排同步調整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待遇。
市社保局將于7月底前,將增加的基本養老金發放到位。
一、調整對象
(一)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退休人員
1、12月31日前(含本日,下同)在本市已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
2、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期間首次在本市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自領取基本養老金的當月享受本次基本養老金調整。
(二)參加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的退休人員
12月31日前已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人員。
二、調整辦法
按照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原則調整。
(一)定額調整
每人每月定額加發60元
(二)掛鉤調整
1、與本人養老金掛鉤
每人每月按照本人調整前基本養老金月標準的2.2%加發(由此增加的基本養老金“四舍五入”,以元為單位計算,下同)。
2、與本人繳費年限掛鉤
繳費年限(或工作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每滿1年(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養老金月標準增加1元。
其中繳費年限超過15年的退休人員,超過15年的繳費年限,每滿1年(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養老金月標準再增加1元。
注意:與本人繳費年限掛鉤的增加額少于15元的,按15元發放。
(三)傾斜調整
1、對符合本次養老金調整范圍的高齡人員按年齡分六個檔次進行傾斜調整:
2020年6月30日前(含當日)年滿70周歲不滿75周歲的,每人每月加發60元,全年720元;
年滿75周歲不滿80周歲的,每人每月加發110元,全年1320元;
年滿80周歲不滿85周歲的,每人每月加發170元,全年2040元;
年滿85周歲不滿90周歲的,每人每月加發220元,全年2640元;
年滿90周歲不滿100周歲的,每人每月加發350元,全年4200元;
年滿100周歲以上的,每人每月加發600元,全年7200元。對上述高齡人員傾斜增加的養老金單列一次性發放,不納入基本養老金年度調整基數。
2、對企業軍轉干部傾斜調整
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退休軍轉干部基本養老金經調整后,仍未達到本次調整后的我市企業養老保險月人均基本養老金水平的,按本市企業養老保險月人均基本養老金水平發放。
蘭州退休工資養老金計算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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