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老金也稱退休金、退休費,是一種最主要的社會養老保險待遇。即國家有關文件規定:在勞動者年老或喪失勞動能力后,根據他們對社會所作的貢獻和所具備的享受養老保險資格或退休條件,按月或一次性以貨幣形式支付的保險待遇,是造福社會的需要,主要用于保障職工退休后的基本生活需要。養老金本著國家、集體、個人共同積累的原則積累、運作。當人們年富力強時,所創造財富的一部分被投資于養老金計劃,以保證老有所養。
深圳基本養老金領取主要分為以下幾種情況:
1、月基本養老金=統籌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
2、1992年7月31日以前參加工作的參保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前取得本市戶籍,且在本市實際繳費年限累計滿十年的,依照規定退休。
月基本養老金=統籌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調節金
3、1992年8月1日以后參加工作的參保人,依照規定退休
月基本養老金=統籌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
深圳養老金計算
具體如下:
(1)統籌養老金:
以退休時本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和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的平均值為基數,按繳費每滿一年發給1%計算;
(2)個人賬戶養老金:
按退休時個人賬戶積累額除以國家規定的計發月數計算(60歲退休計發月數為139,55退休為170,50歲為195)。
(3)過渡性養老金:
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X享受比例。
1992年7月31日前繳費年限未超過二十五年的,其享受比例為:繳費年限X1.2%
1992年7月31日前繳費年限超過二十五年的,其享受比例為:(繳費年限—25)X1%+30%
(4)調節金:每月300元;
(5)工齡補貼:總的繳費年限乘以4元,不滿1年不算;
(6)地方補助:地方補充養老保險繳費年限×參保人平均繳費指數×18.5+20;
(7)過渡性補助:1992年7月31日前的地方補充養老保險繳費年限×參保人平均繳費指數×11+60。
【舉例說明】:
老王85年8月參加工作,94年6月調入深圳,55歲退休,基本上是按照深戶最低標準參保,2018年1月退休,個人帳戶余額為6.5萬元,詳細數據如下:
老王總的繳費年限為32.5年,92年7月以前的年限為7年,地方補充養老保險32.5年,平均繳費指數約為0.72,個人帳戶6.5萬,2017社平工資約為7480元,詳細計算如下:
1.統籌養老老金=(7480+5386)/232.5%=2090元;
2.個人帳戶養老金=6.5萬/170=382元;
3.調節金=300元;
4.過渡性養老金=538670.012=452元+100=552元;
5.工齡補貼=324=128元;
6.地方補助=32.50.7218.5+20=453元;
7.過渡性補助=70.7211+60=115元;
老王總的退休金約為4020元。
【溫馨提示】
1.想要拿高一點的退休工資,就要提高養老保險的繳費基數和繳費年限,也就是說現在要盡量爭取按高一點的工資去交養老保險;
2.最低工資交15年養老保險,按現在的社平工資,退休金約為1000元;
3.辦理退休的時間為達到退休年齡的生日當月月初。
蘭州退休工資養老金計算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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