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個人養老金可繼承 不存在充公
4月24日,人社部在新聞發布會上發表聲明,聲明就養老“并軌”改革進展、如何緩解社;鹗罩毫、去世后未領取的養老金是否會充公等問題做出了明確解答。
目前,事關3700萬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養老保險改革政策,各地應在5月底以前把實施方案報人社部和財政部備案后,啟動實施這項改革。
作為補充養老保險的職業年金能夠占到養老金多大比例,同樣備受社會關注。對此,人社部相關人員介紹,職業年金是完善機關事業單位多層次養老保險體系、優化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待遇結構、實現新老制度待遇平穩銜接的一項重要政策措施。目前,職業年金單位繳費比例是8%,個人繳費比例是4%,并實行個人賬戶管理。職業年金待遇的高低主要與其職業年金賬戶金額相關,繳費越多、繳費時間越長,職業年金賬戶金額就會越多,退休時領取的待遇就會越高。隨著繳費年限的延長,所占比重會逐漸提高。
在社;鸪闪⒊跗,資金主要來源于中央財政撥款、國有股減轉持、彩票公益金和投資收益等。隨著國有企業改制接近尾聲,國有股減轉持渠道正在枯竭,社;鹦枰卣剐碌幕I資渠道。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報告里提出了要劃撥部分國有資本充實社會保障基金,這一決定將為緩解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收支壓力,實現制度的可持續發展提供有力支撐。
人社部相關人士表示,參保人員死亡后,其個人賬戶存儲余額可以依法繼承,不存在所謂去世后養老金充公的現象。我國的基本養老保險是實行社會統籌和個人賬戶相結合的模式,其中按本人繳費工資8%的數額為參保人員建立個人賬戶。個人賬戶主要是用于參保人員養老,原則上不得提前支取,參保人員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并且累計繳費滿15年以上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攫B老金包括兩部分:一部分是基礎養老金,一部分是個人賬戶養老金,其中基礎養老金是從統籌基金列支,個人賬戶的養老金是從個人賬戶的儲存額中列支。如果個人的壽命比較長,個人賬戶儲存額不足以支付時,個人賬戶的養老金轉由統籌基金列支,保證個人賬戶養老金能夠繼續發放。我國的基本養老保險既遵循了社會保險的大數法則,體現統籌互濟,由國家承擔長壽風險,又對個人賬戶的余額作了繼承的規定,所以并不存在所謂去世后養老金充公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