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人社規[2017]16號
各市(地)、縣(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社保局,省農墾總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社保局,省森工總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社保局,養老保險省直管的行業、企業:
按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于2017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人社部發〔2017〕30號)和《關于做好2017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工作的函》(人社養司函〔2017〕21號)要求,現將我省2017年調整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調整時間和范圍
從2017年1月1日起,為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底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并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含退職,下同)人員增加基本養老金。
二、調整標準和辦法
總體調整水平為全省 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退休人員實際月平均基本養老金的6%。
(一)定額調整:每人每月增加40元。
(二)掛鉤調整:
1.與繳費年限掛鉤:每滿一年增加2.5元(不滿一年按一年計算;不含特殊工種折算年限)。
“五七工”、“家屬工”等人員繳費年限按15年計算。
2.與本人基本養老金水平掛鉤:按本人月基本養老金的0.5%增加。